已婚男同事猛烈追求!女慘被當小三挨告 真相超反轉

北市一名女子與已婚男同事交往,遭到正宮提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已婚男子與女同事不倫戀,讓妻子憤而向該女提告求償,但女同事聲稱不知情男子已婚,且是男方單方面騷擾她。臺北地院審結,認爲女同事確實曾與人夫交往過,酌情後判女同事要賠償3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與郭姓男子於2017年間結婚,育有2名子女,未料劉姓女子明知郭男已婚,仍於2021年8月至10月期間共同上下班,多次在劉女住處附近接吻與擁抱,同年10月間還曾一起出差過夜,認爲配偶權已遭劉女侵害甚鉅,依法向其求償30萬元撫慰金。

對此,劉女聲稱,她與郭男僅是不同部門的同事,並無公務以外的互動,他也不知情郭男的婚姻狀態,2021年9月間郭男熱烈追求她,不停送禮且傳訊息表達關心,甚至多次尾隨她,讓她深受困擾,強調自己真的沒有侵害郭妻的配偶權。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劉女曾在言詞辯論時自承早於2021年9月即知情郭男已婚,郭男反覆聲稱將離婚,2人曾短暫交往過等語,再加上郭妻也提供郭男與劉女的對話紀錄做爲證據,均可認定劉女的行爲已經侵害郭妻配偶權,酌情後判劉女須賠償3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