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訂金卻遭旅行社要求改期 雲林男子氣憤將申訴
雲林邱姓男子日前上網向某旅行社訂12月16日泰國行程,並繳付訂金,昨天卻接到旅行社通知,該行程已被包團,要求他更改,處理態度不積極,讓他氣憤不已,欲向品保協會申訴。
雲林縣邱先生今天向中央社記者投訴,他日前向某知名旅行社預訂12月16日的6天5夜泰國行,總價新臺幣10萬300元,並在4日前往門市現場刷卡給付訂金4萬元,一家4口期待旅程到來。
邱姓男子說,爲了旅遊,他們夫妻已向各自的公司請假,且公司上司也批准,沒想到昨天接到旅行社通知,該團已有其他客人包團,要求他更改時間,逼迫他讓出機位。
他立即向旅行社客服人員反應,卻發現旅行社的網站將該團的人數從19位變爲9位。但按契約所寫10人才能成團,依照旅行社的做法永遠沒辦法出團,他相當不滿旅行社的作法且事後處理態度消極。
邱姓男子今天再度致電接單客服,業者回復,一定會希望客人成團,如果人數有再報進來,人數會再往上加,欲以此安撫人。
邱先生強調,網站設定是公司可以自由設定,要是機位能再往上加,日前何必來電商討挪移出國日期機位,如此說詞的旅行社,真的令人喪失信任感。
雲林縣消保官張嘉麟說,旅行社應以消費權益爲重,保障已先簽約的消費者權益,不應該後面有更大的團而犧牲前面消費者權益,相當不妥適。
張嘉麟建議消費者可以循管道救濟,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也可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調查,該旅行社是否有違失,後續也可以到地方的消保官進行二次申訴、調解。
律師呂芷誼則說,旅社因自己的原因變更行程、改期,已經違約,提醒消費者可以向旅社要求返還訂金和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