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溪溫泉露營險失身!嫩妹遭陽光男「摸上下」喇舌 疑有多人受害

野溪溫泉露營險失身,女遭陽光男摸全身還「喇舌」 疑有多人受害。(達志影像)

一名喜愛登山的陽光型男林姓男子,在網路上與多位山友相約前往桃園市復興區嘎拉賀野溪溫泉露營,當晚一行人在溪邊飲酒作樂,但一同前往的女山友小美因疲憊先回到帳篷休息,林男隨後也進入同帳,卻直接伸出狼爪猥褻胸部及下體,還強行「喇舌」,被害人事後向男友及山友泣訴,卻發現疑似還有其他人受害,氣得提告,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林男與小美兩人都是登山愛好者,雙方於民國110年9月26日與其他友人相約至桃園市復興區嘎拉賀野溪溫泉露營過夜,當日大夥晚餐飲酒過後,小美與林男先後返回同一帳篷內休息,但林男卻將手伸入小美衣褲內,重複撫摸小美胸部、外陰處,還將舌頭伸進她嘴巴內,小美因懼怕全身僵硬不敢抗拒,因此遭猥褻得逞。

隔天小美下山後,立刻向男友及友人泣訴,並前往警局提告,林男在警訊中與偵查中均否認犯案,辯稱與小美睡在同一個帳篷內,「但我沒有碰過她。」

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發現,小美事後曾傳訊給林男質問,爲何對她做出這種行爲?林男還傳送訊息向小美道歉。另也發現小美在案發隔日,也向男友及朋友訴說遭林男觸摸胸部、下體及強吻等事實,甚至發現小美在登山羣組隊中,有人提到其他被害者亦曾遭到林男試圖擁抱、親吻等狀況。

法官審酌,林男爲逞一己私慾,竟違反小美意願而爲強制猥褻行爲,使女方身心受創,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尚未與女方達成和解,且未獲女方之諒解,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