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鬥毆警逮人要監視影像未果 店家辯「不小心」刪了 下場慘

中市1家夜店發生鬥毆事件,警逮人追查,店家調取監視影像竟「不小心」刪了,臺中檢方依湮滅證據起訴2人。(資料照片)

中市1家夜店在去年12月間凌晨發生酒客打羣架鬥毆,警方到場逮捕8人,並向夜店調閱監視器影像釐清案情,夜店蕭姓副店長指示江姓外場領班調取時,竟「不小心」將影像刪掉了,蕭男及江男否認湮滅證據,辯稱「純屬意外」,臺中檢方依湮滅證據罪嫌起訴兩人。

位於臺中環中路1家夜店,去年12月31日凌晨2時許,張男等6人因故在舞池與包廂間叫囂、砸丟物品,並將傅男等4人毆打成傷,在店門前進行守望勤務的警方,衝進店內,以現行犯逮捕張男等8人。

檢警調查,蕭男在凌晨2時50分至3時15分間,指示江男將店內1樓及門口的監視器拍到鬥毆過程的影像檔案刪除,隨後,警方向夜店調閱監視器影像,蕭男及江男供稱調取影像不小心導致畫面滅失,警方將兩人逮捕。

傅男等人事後提出傷害及毀損告訴,警方依傷害及聚衆鬥毆罪嫌將8人送辦。蕭男及江男涉滅證罪部分另案偵辦。

蕭男兩人都否認湮滅證據,蕭男辯稱,警方來調取監視影像畫面時,他指示江男處理,當時警方並未陪同,是由江男獨自操作,這是意外。江男則供稱,他不知道如何調取監視器影像,是第一次操作,因不小心按錯導致畫面消失。

警方追查該夜店中控室監視器操控過程,發現江男操作監視器主機時,點選選單及硬碟資訊後,畫面顯示「格式化」及「備份」選項,他誤選「格式化」,螢幕即出現警告畫面字語:「清除硬碟HDDI確定嗎?」,經江男點選「是」,開始執行「格式化」。

檢察官認定,江男在操作時,不點選「備分」,而選「格式化」,不符常理。江男辯稱不懂操作方式,誤按「格式化」而刪除檔案,不足採信,依湮滅證據罪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