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穎超/政府助社企,是迷航還是領航?

▲2014年,臺灣正式進入「社會企業元年」,行政院更宣佈相關部會將投入協助社發展。然而,這究竟是領航社企,還是讓社企進入無止盡的迷航? (圖/視覺中國CFP/示意圖

日前,一個推廣「社會企業」概念的網路平臺公司舉辦成立五週年論壇,其中一場邀請官員討論「政府來相挺」社企。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於會中表示:「若政府兩部會有同樣需求,會開啓聯合採購,優先向社會企業購買。」此說法除有適法疑慮外,須知,社會企業是爲矯正資本主義發展弊害的新嘗試,真正獲利模式還在摸索中,這時若政府出手,極可能誤導他們對市場前景的評估。

如果政府財庫充沛,當然可以讓他們儘量試,但在目前政府資源有限、經濟成長率又在保一、保二的情形之下,政府不以符合經濟效益與發展前景的創新企業爲優先,而由價值偏好決定投資方向,此決定是否恰當?值得深思。社會企業是近年企業商管領域的流行詞彙。據稱是以解決社會問題目標的創新企業組織。他們透過一般商業營運模式在市場機制中自給自足,如產生盈餘,除給股東還本外,其他多用於擴大公益影響力藍綠政府對此型企業皆表支持。

根據民國103年經濟部《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所述,政府支持的目的爲:藉由青年投入社會企業,可以創造兼具經濟發展與公義社會的時代,同時建構青年得以自我實現的環境。馬政府曾透過各部會輔導支持社企,甚至將剛裝潢好的行政院長官邸改爲「社企聚落」。雖目前蔡政府擬重新將其裝修爲行政院長林全的官邸,但也另外規畫將聚落搬到「空總創新基地APP創意園區」,並升級成爲「社會創新實驗中心」。生態綠社會企業創辦人,同時也是民進黨立委餘宛如也表示,她將提案訂立「社會企業發展條例」,希望藉由明確的制度,適度的導入政府資源,以協助社會企業發展。

在政府持續挹注有限資源於此的同時,我們卻深感憂慮。因爲自由市場派學者(如Milton Friedman)對類似詞彙「企業社會責任」便曾批評:一、私企並非政府,沒有夠多的訊息能決定或知道有哪些社會責任;二、企業主不能決定股東該承受多大負擔以服務於哪些社會利益,這等於傷害了使人努力的激勵機制;三、公共業務由特定私人企業行使並不適合等。而臺積電大家長張忠謀先生則認爲,有經濟效益纔是創新。

社會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或有些許不同,也號稱能在市場生存,但市場派的想法仍能參考:首先,從理論來看,當政府開始扶助、輔導社企,就已違反了社會企業所標榜的「在市場機制中自給自足」原則

其次,社會企業號稱的另些重要創新之處,是拿掉市場的激勵機制(例如盈餘不發給股東),以及信奉公平貿易、環保等理論上不合當前資本主義運作的原則。那麼,其得以在市場壯大的原因究竟爲何?確實有些社企存活多年,但比例與實踐情況還需更細緻的檢驗。簡言之,我們擔心在去除市場「挑選」後,社會企業最終仍成爲靠官方支持的「社福」、「環保」等機構。這不是說年輕人蔘加上述事業不好,而是若目標與手段錯置,即便它代表人類嘗試解決資本主義問題的努力,但實際卻是浪費國家與參與年輕人的寶貴資源。

川普甘冒大不諱,宣稱爲了美國經濟發展而退出《巴黎氣候協定》,我們忍不住好奇:難道他們不知道社會企業可以兼具經濟發展與公義社會?尤其臺灣經濟成長率相當低迷之際,該如何看待這類型的投資?實在需要政府更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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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穎超,臺大國家發展所博士,曾於北京清大、南京大學蹲點研究。關注美中臺、兩岸政經發展、交流議題。現於大學任教。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