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長潘功勝:堅持支持性的貨幣政策立場 加力推動增量政策落地見效

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23年10月以來金融工作情況。

潘功勝說,2023年10月以來,金融系統不斷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力度,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持續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金融行業整體穩健,金融市場平穩運行,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

潘功勝指出,下一步加大貨幣政策逆週期調節力度,爲經濟穩定增長和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堅持支持性的貨幣政策立場,加大貨幣政策調控的強度,提高貨幣政策調控的精準性,有效落實存量政策,加力推動增量政策落地見效。

促進社會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潘功勝報告,2013年10月以來,貨幣政策方面,加大力度支持經濟穩定增長,數次實施貨幣政策調整,促進社會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保持社會融資規模、貨幣供應量同經濟增長和價格水平預期目標相匹配。

總量方面,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包括下調存款準備金率、降低政策利率、引導貸款市場和債券市場融資利率下行、開展公開市場國債買賣操作等,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

結構方面,設立5000億元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設立3000億元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1000億元。

傳導方面,支持優化金融業增加值季度覈算方法,治理資金空轉,規範市場競爭秩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匯率方面,強化預期引導,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提升外匯儲備經營管理能力,9月末,外匯儲備規模超3.3萬億美元。

9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人民幣貸款餘額、廣義貨幣供應量(M2)餘額同比分別增長8.0%、8.1%、6.8%,均高於名義GDP增速。9月份,企業新發放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處於歷史低位。

特別是今年9月下旬以來,金融系統按照黨中央部署,較大力度降準,實施有力度的降息,優化調整房地產金融政策,其中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惠及5000萬戶家庭,每年減少家庭利息支出約1500億元。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和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兩項工具,鼓勵長期資金入市,支持股票市場穩定發展。市場反應積極正面,社會預期明顯好轉。

金融業運行總體穩健

金融業運行和監管工作方面,潘功勝報告,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監管進一步強化,金融業運行總體穩健。

一是金融機構經營和監管指標處於合理區間。2024年6月末,金融業機構總資產480萬億元。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15.53%、不良貸款率1.56%,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95.5%,證券公司平均風險覆蓋率266.6%、平均資本槓桿率19.5%,均顯著高於監管標準,損失抵禦能力總體較爲充足。

二是金融市場保持韌性和活力。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回購增持,加強融資融券逆週期調節,查處操縱市場、欺詐發行行爲。大力推動債券市場擴容,債券市場規模約170萬億元,居世界第二,對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領域支持加強。外匯、期貨、黃金等市場運行總體平穩。

三是金融監管制度不斷完善。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出臺。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債券市場監管、外匯市場跨境交易真實性管理等制度加快完善。央地監管協同機制以及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服務平臺和金融產品查詢平臺建設穩步推進。

四是金融監管執法進一步強化。2023年10月以來,中國人民銀行處罰被監管機構384家次;金融監管總局處罰銀行保險機構4544家次;中國證監會處罰責任主體1311人(家)次;國家外匯局查處外匯違法違規案件1178起。

五是金融法治建設加快推進。積極推動金融法起草工作,金融穩定法、反洗錢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保險法、信託法、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等制定修訂加快推進。

潘功勝還報告了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情況、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隱患情況、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下一步加大貨幣政策逆週期調節力度

對於下一步工作考慮,潘功勝報告,一是加大貨幣政策逆週期調節力度,爲經濟穩定增長和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堅持支持性的貨幣政策立場,加大貨幣政策調控的強度,提高貨幣政策調控的精準性,有效落實存量政策,加力推動增量政策落地見效。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降低企業和居民融資成本。繼續實施好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強化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增強宏觀政策一致性,貨幣、金融政策與財政、產業、就業等政策形成合力。堅決防範匯率超調風險,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二是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切實提高監管有效性。嚴格實施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和非現場監管。抓好發行上市、再融資審覈全鏈條監管,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加強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協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依法實施機構和人員“雙罰”。強化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做好金融法起草工作,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推進金融穩定法、反洗錢法後續審議工作。推動加快制定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三是持續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加大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力度。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爲着力點,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對新質生產力的金融支持,完善創業投資“募資、投資、管理、退出”機制。壯大耐心資本,引導金融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滿足科技型企業不同生命週期階段的融資需求。大力發展科技創新債券和綠色債券。落實好授信盡職免責等制度。持續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四是不斷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完善貨幣政策的執行機制、目標體系、基礎貨幣投放機制,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支持大型商業銀行補充資本。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促進股票市場投資和融資功能相協調,拓寬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資本市場渠道。發展多層次債券市場,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和統籌監管。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持續做好重點羣體支付服務。健全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體系。推進香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五是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全力維護金融體系整體穩定。強化金融監管作爲防範金融風險“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繼續穩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金融債務風險,推動融資平臺數量壓降和市場化轉型。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盤活存量閒置土地。完善應對股票市場異常波動等政策工具,維護金融市場平穩健康運行。築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落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