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七波打炒房 房貸「萬年寬限期」被盯上

中央銀行上週宣佈第七波房市管制措施,其中新增納管目前「有房無貸」的房貸戶,要求後續申辦房貸不能有「還息不還本」的寬限期。國銀高層指出,這顯示主管機關已經盯上目前使用太過浮濫的寬限期,以往在各銀行之間屢見不鮮的「萬年寬限期」,恐將面臨絕跡。

銀行業者說,近年來房貸戶從買房子到脫手都沒有付到房貸本金的情況不在少數,主要手法在於透過「轉貸」讓寬限期一延再延,舉例來說,小王先在A銀行辦理房貸,獲得寬限期三年,等三年期限屆滿前,又轉貸到B銀行,並再向B銀行爭取三年寬限期,如果小王B銀行的寬限期屆滿前賣掉房子,形同完成「無『本』生意」,因爲他在寬限期內只須付房貸利息,不須付本金。

隨着央行啓動第七波房市管制措施,金管會第四季或明年上半年會否再啓動不動產專案金檢,引發市場矚目。

相關人士指出,即使金管會未啓動專案金檢,在對國銀進行例行業務金檢時,寬限期也將成爲金檢房貸業務的重點,若銀行給得太過浮濫,且房貸戶不斷透過轉貸展延寬限期,顯示其財資力也不無問題,若銀行繼續承作民衆轉貸的房貸業務還給新的寬限期,金檢時都會被金管會質疑。

此外,由於公股銀行現在的房貸水位也很吃緊,據瞭解,新青安貸款給予優於市場的五年寬限期已不再是「統統有獎」,公股銀行會視情況調整,不一定會「給好給滿」,有些只給一年,甚至無寬限期。

銀行業者指出,很多首購族有邊自住邊投資心態,想透過轉貸延長寬限期,時間到就把房子賣掉,據瞭解,央行、金管會已盯上這種現象,銀行對於房貸轉貸戶,前手若已有寬限期,將會先評估之前的寬限期有多長,再決定轉貸時是否再給寬限期、或給多久;尤其是公股銀行,如果房貸戶先前在別家銀行已適用三年寬限期,若轉貸到公股銀行,恐怕拿不到寬限期,或頂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