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蕙如涉詐領案 遊淑慧籲查個徹底

楊蕙如。(本報資料照片)

楊蕙如涉詐領補助款昨遭檢方調查,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指出,要查就要查徹底,不要漏掉任何罪狀,倘若只是挑小的辦,根本看不出要查到底的決心。

楊蕙如涉藉舉辦WTA比賽詐領補助款遭北檢調查,國民黨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2019年她與同黨市議員羅智強、遊淑慧對外揭露楊蕙如詐領補助,如今北檢才調查,她感嘆正義不是不來,只是有時候會遲到。

遊淑慧則認爲,當時她和夥伴提出多項指控,包括楊蕙如涉嫌重複請領補助、以人頭公司投標政府標案,相關證據也提供檢調,經過近2年,北檢卻只着眼詐領補助案,難道這些時間只能查1、200萬的收據?

至於楊蕙如與蔡福明被訴指揮網軍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案,北院一審將她與蔡各判侮辱公署罪的最高刑度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人不服提上訴後,侮辱公署罪28日雖爲立法院廢除,但2人還被認定涉犯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正由高院二審審理中。

2018年「燕子颱風」襲日導致我國旅客受困關西國際機場,網路出現質疑我大阪辦事處協助疏運國籍旅客不力的言論,在網路霸凌下,間接導致時任大阪處長蘇啓誠輕生。

北院審理後認定,楊蕙如指示「高雄組」成員把文章幫高調,使文章引發熱議,造成駐大阪辦事處公務員及駐大阪辦事處受網路霸凌及指摘,楊、蔡發文超過保障言論自由界線,有公然侮辱的共同犯意。北院判決指出,「業主」楊女委由蔡男招攬網軍1、20人,依她的指示幫高調及養帳號,楊花錢招攬網軍,且犯後沒有悔意,因同時觸犯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侮辱公署罪,依重罪「侮辱公署罪」各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刪除刑法侮辱公署罪,楊蕙如涉操縱網軍抨擊駐大阪辦事處案,是否受惠引發關注,因一審判決認定楊還觸犯「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這部分未來仍待高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