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損者成長、就業飽受歧視 盼促「國家臉部平權日」

陽光基金會提案「制定『國家臉部平權日』」提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進行公民附議,目前仍有一千多份的差額需要大家一起幫助陽光走完連署最後一哩路。(陽光基金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據陽光基金會進行調查,約有15%民衆,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與2019年調查相比未見改善,許多人最常在求學、就業階段被品頭論足,外觀有顯著特徵者更容易因此喪失機會,陽光基金會提案「制定『國家臉部平權日』」提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進行公民附議,目前仍有一千多份的差額需要大家一起幫助陽光走完連署最後一哩路,如成案進入行政程序,臺灣將有望成爲世界第一個有政府加入推動「臉部平權」的國家。

陽光血管瘤病友黃立丞,從小在顏面及口腔內部就有血管瘤,常因治療導致咀嚼食物變得困難,身爲藥劑師的媽媽不忍孩子無法進食,營養攝取不足,因而選擇高營養價值的黑木耳、杏仁,手工熬煮、攪拌,直到原料完全化開,才能使飲品從針筒順利送入立丞的口中。長大後立丞也曾在職場上因血管瘤的外貌遭受就業歧視,因此決定自己創業成立養生品牌,將媽媽的愛與對家人健康的堅持傳遞給更多人。

陽光十餘年間推動5月17日爲臺灣臉部平權日,今年進一步推動05/17成爲臺灣的國家紀念日,提案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第5-2條: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

陽光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嫺表示,若臉部平權日被主管機關內政部指定爲國家紀念日,國家每逢5月17日,就必須『慶祝或舉辦活動』,形式、推廣和經費,都會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和有關機關去討論施行,期待讓在臺灣生活的每個人無論顏面外觀如何,都有成爲自己、實踐自己的機會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