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代理公會與智財聯盟攜手斷數位盜版金流 獲Google助陣

數位盜版猖獗,臺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調查光是音樂數位盜版市值就高達70億元,估算盜版率高達八成,經濟部智慧局協調廣告代理公會(TAAA)與智財聯盟(TIPA)4日簽署「臺灣IWL合作備忘錄」打擊盜版,每月由智財聯盟提供盜版網站名單,廣告代理公會便會發給會員自律停止廣告投放。

據TIPA統計,英國施施IWL計劃後,在去年2月至今年2月間投放在侵權網站廣告大幅下降64%。

智慧局調查,廣告金流爲侵權網站主要收益來源,智慧局長洪淑敏指出,這項行動已獲得Google支持。臺灣智慧財產權聯盟IWL專案小組代表李瑞斌更透露,正在與 Google 討論共同推動侵權網站名單( IWL) 制度細節外,未來雙方合作範圍可望進一步擴大,將待內容確定後對外公佈。

TAAA理事長博文指出,臺灣媒體廣告總額約700億元,網路數位廣告約佔5成至5.5成,其中7成投放在Google與FB。洪淑敏也強調,未來將進一步與FB溝通爭取支持。

外界質疑廣告業自律約束成效,「精品被投放在盜版網站上,相信業主也會覺得有損商譽!」臺北市廣告業經營協會理事劉安直言,廣告業也有自創智財需保障,雖制度是自律管理,但廣告業多會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