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退而不休”搞貪腐

(原標題:嚴防“退而不休”搞貪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馬洪萌報道 廣州體育學院黨委原書記許宗祥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基建工程承攬、食堂承包、物業租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退休後仍不知止;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書記、廳長何健爲官不廉,退而不休,利用拜年拜節、婚喪喜慶大肆收受禮金……近期,多起通報提及黨員、幹部“退而不休”搞貪腐的現象。

黨員、幹部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或者退(離)休後,都要受到黨的紀律約束,“退而不休”搞貪腐,或者利用在職時形成的影響力爲他人謀取利益,最終都難逃黨紀國法的嚴懲。

2023年6月,浙江省海寧市對該市某局原副局長蔣某某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蔣某某長期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退休後還以春節、中秋節禮名義繼續收受商場購物卡,無償使用企業提供的車輛和加油卡,並保留企業贈予的20萬原始股,以期上市後套現牟利。2023年7月,已退休兩年半的蔣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年12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黨員、幹部離職或退(離)休後,其原有的職權往往還會在一定範圍、一定時期內具有影響力。”海寧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葛菊蓮向記者介紹。梳理近年來查處的“退而不休”典型案例,有的黨員、幹部在職時利用職權爲管理和服務對象違規謀利,退休後繼續收受好處;有的退休後牽線搭橋、充當掮客,繼續利用影響力爲親屬或特定關係人打招呼辦事;還有的違規從業,收股份領高薪,這些行爲實質都是搞貪腐、謀私利。

“個別黨員、幹部退休後的貪腐行爲,有相關法規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因素,也和其存在錯誤思想觀念密不可分。”杭州市紀委監委第八審查調查室主任王斌分析,有些黨員、幹部認爲退休後就可以脫離紀律約束、逃避監督,心存僥倖降低對自己的要求,最後破紀破法。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圍繞進一步強化對黨員、幹部的全週期管理,完善對離職或者退休黨員、幹部違規從業、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爲親友謀利行爲的處分規定。

《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充實對離崗後本人違規從業行爲的處分規定。重慶市紀委監委法規室主任王昌奎介紹,該條款在違規從業內容中,增加“或者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表述,擴大了離崗後禁止違規從業範圍,有利於對相關違紀行爲及時予以懲戒和糾正。

《條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條,對黨員離崗後違規爲他人謀利行爲作出處分規定。其中,第一款規定了對“離職或者退(離)休後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行爲的處分;第二款規定了對“離職或者退(離)休後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行爲的處分。

“修訂後的《條例》對黨員、幹部離崗後的上述行爲進行了專門規定,適用條款更加明確、精準,爲解決執紀實踐問題提供了標尺、指明瞭方向。”王昌奎告訴記者,完善上述條款,強化對黨員、幹部的全週期管理,進一步增強離職或者退(離)休黨員的黨性觀念和黨紀意識,警示黨員、幹部無論在職還是離崗,都要自覺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不僅自己要恪守黨性原則、嚴守黨紀法規,還要教育管理好親屬,絕不允許他們利用自己的影響力謀取私利。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的同時,在全週期管理上持續用力,以黨紀學習教育爲契機,督促黨員、幹部無論在職還是退休,都要恪守黨性原則、嚴守黨紀法規,自覺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在退休或者離職前的談話中,明確相關紀律要求,提醒督促黨員、幹部退休或者離職後也要嚴守廉潔紀律。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紀委副書記蔡曉雲向記者介紹,近年來,五華區大力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聯合多部門定期對離退休幹部從業、兼職、有關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爲、民間借貸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書,也是最好的清醒劑。海寧市紀委監委對近年來查處的相關案件進行深入剖析,拍攝專題警示教育片,並組織黨員、幹部到庭審現場旁聽,增強針對性與實效性,讓黨員、幹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

完善制度建設,形成監督合力。“針對黨員、幹部退休後搞貪腐的問題,要深挖體制機制、權力運行等深層次問題,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嚴格落實幹部任職迴避、輪崗和離任審計制度,破除幹部因在某個崗位任職時間過長而形成的關係網、利益圈,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日常及退休後的管理和監督。”杭州市紀委監委研究(法規)室主任陳曉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