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未經諮商同意遭判撤銷 原民團體籲「應完成礦業法修法」

原民團體今天赴立法院及行政院前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應進一步落實判決,完成礦業法修法。(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亞泥礦權展限時因未經當地原住民諮商同意等原因,遭判決撤銷,但卻因礦業法規定,目前亞泥仍可持續開採,對此,原民團體今天赴立法院及行政院前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應進一步落實判決,完成礦業法修法,完整有效維護處理相關侵害原住民族生態文化、生存發展。

除了亞泥案外,原民團體提及,民事法院大法庭也做出「借名登記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移轉登記均爲無效」的裁定,2例判決已肯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及原住民保留地所有以原住民爲限,保障維護原住民族生存發展的基本精神。

原民團體也要求,應確保「事前」、「自由」、「知情」及「同意」等原則的諮商同意權行使,並依部落共識肯認緣故關係及習慣約定的土地權確認及爭議調解審議。

原民團體也譴責經濟部及亞泥,指出判決發佈後,經濟部仍提及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爲「補程序」,有失行政部門立場,也提及亞泥不該以當地勞工就業要脅分化部落。

原民團體指出,判決指出非原住民以借名登記等不當手段取得原保地,應要停止辦理借名登記,持續處理外,無爭議的應恢復實際應有狀態,涉及爭議則要尊重習慣約定,強化相關協商調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