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籲碳定價致分配不均更惡化 低收入者負擔大

環境部將於明天召開第3次碳費費率審議會。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將於明天召開第3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學者今天提醒,碳費或碳稅等碳定價制度會使全國所得分配不均更惡化,尤其針對低所得家庭會花費較大比例在能源使用,負擔更大。

臺灣科技媒體中心今天舉辦「碳費與減量管制目標的科學可行性」線上記者會。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會中表示,碳費、碳稅很重要的缺點是會使全國所得分配不均更惡化。他解釋,低所得家庭大多用在民生、能源消費,因此碳定價負擔佔收入比例較大。

蕭代基說,國際上法國、加拿大是將碳稅收入中很大一部分返還給人民,但現在的碳費不能這麼做,因爲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碳費是專供氣候變遷減量、調適使用;因此只有轉型成收碳稅才能返還給民衆。

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助理教授謝依芸表示,事業單位不論是直接或間接排放,最後成本都可能會轉嫁給民衆,而低收入的家庭,會花費較大比例在能源使用,另外鄉村碳負擔也會高於都市。

謝依芸指出,學界有進行估算,假設碳費起徵爲300元,對民生物價影響約1%、2%左右,依不同族羣影響的程度不同;呼籲政府進行機制討論時應該多與學術界對話。

環境部4月29日預告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碳費徵收的3項子法草案,碳費收費公式中,排放量納入碳泄漏風險係數、且最高可以「打2折」。

蕭代基直言「打2折實在太多」,對於碳排放密集的產業並沒有減量誘因。

蕭代基表示,減碳需要經濟誘因和行政命令雙管齊下,若單靠經濟誘因,可能會有價格疲乏的情況,尤其是能源大家都要使用,價格彈性比較低;現在要養成習慣排碳就是要付錢,之後配合總量管制的作法,才能達到淨零目標。

謝依芸也認同「打折會減少誘因」;她補充,現在最重要的是趕快開始實施碳定價、逐年減少折扣優惠,才能讓每間公司開始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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