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歷程檔案上傳延至9/30 學校得請聘期屆滿教師回頭爲學生認證
教育部表示,高中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時程延至9月30日(林志成攝)
高中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時程延長至9月30日,卻面臨有老師退休或代理教師日期屆滿等因素,無法認證學生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教育部今表示,學校應召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討論補救方法,並酌發相關教師認證費用。
高中生原本應在學期結束兩週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但因爲疫情影響,教育部國教署6月22日函知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有關學生上傳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學習成果」、109學年度「多元表現」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的作業期程,至少延長至9月30日。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5月19日起因疫情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而學校部分課程內容及學生學習方式,須以實習、實驗等方式,搭配學校之設備及材料,以完成該類課程學習成果,較無法以線上學習方式完成;爲讓學生可於復課後製作與上傳學習歷程檔案,因此請各校延長學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之作業期程。
不過,8月1日是新學期開始,部分學校因個別教師退休、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聘期屆滿或介聘他校等因素,可能影響教師對學生「課程學習成果」進行認證的情形。
對此,教育部要求學校得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規定,透過校內組成「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召開會議討論,學校也得酌發相關教師認證費用,國教署也將酌予補助認證費用。學校就協助認證教師酌發認證費用一事,得向國教署申請經費補助,按每位任課教師實際認證「課程學習成果」的班級數,每班酌予補助新臺幣400元。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學校如商請因聘期屆滿且未於原校任教的教師,持續協助認證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學校得於所定認證期間內,保留其教師登入「學習歷程學校平臺」系統進行認證所需使用的帳號及密碼,並請確依資通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以維護資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