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倫敦市長只要交20萬 範雲提案廢除選舉保證金門檻

範雲提案修法廢除選舉保證金門檻。(圖/翻攝自Facebook/範雲)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範雲22日表示,財產不應成爲參政門檻,落實平等參政,才能使民主深化鞏固,爲此提案修法廢除選舉保證金門檻,改登記費或連署替代

範雲2018年申請登記參選臺北市長,因拒繳保證金遭北巿選委會不受理,她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認定,北巿選委會不受理處分無誤,判範雲敗訴,全案可上訴。

範雲22日與綠黨共同召集人劉崇顯、守護民主平臺會長烽益,以及辯護律師等人,在立法院召開「錢多才能選?平等參政才能深化民主」記者會,共同呼籲財產不應成爲參政門檻,落實平等參政,才能使民主深化鞏固。範雲表示,將繼續提出上訴直到制度變革,並在立院啓動選舉公共化系列修法工作。

範雲整理出各國的選舉制度,以英國爲例,同樣有保證金制,但近年調降發還門檻,相對於臺北市長選舉保證金高達200萬元,倫敦市長選舉保證金5000英鎊,相當於臺幣20萬元,是臺灣同等選舉的10分之1,而德國愛爾蘭以及加拿大有保證金制但被認爲違憲

有些國家用登記費或連署替代。法國1993年後已沒有保證金制,部分選舉可能另有門檻,例如總統候選人要獲得500名民選公職人員的連署。義大利國會議員的參選門檻,是500到1500個選民連署,視選區性質規模而定。美國加州等多數州沒保證金制,而是以合理的登記規費或連署替代做爲門檻,2018年加州州長選舉,是4000美元的登記費,相當於臺幣10幾萬,且可由7000個選民連署替代。

範雲指出,許多國家不只沒保證金門檻,更由政府提供多元政見宣傳管道實務補貼交通文宣、禁止選戰期間購買社羣媒體廣告方式,降低候選人的競選經費壓力

擔任保證金案義務律師的陳鵬光律師、吳典倫律師指出,法院就原告提出的學者論述、國外法院見解與立法例,只用幾句國情不同就輕易否定,並僅以形式上的相同收費標準就判定製度沒有差別待遇、認定保證金沒有違憲疑義,這樣的判決欠缺憲法高度,未能充分保障人民參政權,20多年前的大法官468號解釋就呼籲選舉保證金制度應與時俱進。

「選舉應公共化,才能落實平等參政權」範雲說,去年在立院召開選舉公共化公聽會持續中選會內政部研商具體做法,預算審查時也提出相關提案,她主張,應廢除選舉保證金,改採明定合理上限的登記規費,並授權中選會訂定以連署替代保證金的辦法,後續將與各團體合作啓動選舉公共化相關修法,包含廢除保證金門檻、建立連署替代門檻、強化政府提供公共政見宣傳管道等,以多元措施降低有錢與否對行使參政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