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財劃法仍未送行政院 卓榮泰:若國會認爲有問題不送出也歡迎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2日通過《憲法訴訟法》覆議案,移請立法院覆議。針對遲遲未送抵行政院的選罷法、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說,「如果國會認爲這兩個法案內容有問題,引起社會的譁然從此不送出,也歡迎」;另外,卓也說,老福法、警察條例違背憲法跟預算法精神,且之前兩院已達成協議,如果違背的話是摧毀誠信,盼國會懸崖勒馬。
卓榮泰說,今天來到中部看最大的地方基礎建設,但他一直掛念的是,從12月20日立法院通過3個法案,其中憲法訴訟法已經送到行政院,也已經在法定時程內提出覆議陳請總統核可,等待立法院覆議的議程安排,唯獨另外選罷法、財劃法到目前爲止都還看不到下文。
「如果國會認爲這兩個法案內容有問題、不合理,引起社會的譁然從此不送出,我也覺得歡迎。」卓榮泰說,如果立法院用一種計算、算計的方式,想要在年假之前才送出,會造成行政院必須在年假中開會,「我認爲這是對全體公務人員極大的不尊重,我們絕對反對這樣的方式,所以請國會要深思這事情」。
卓榮泰進一步說明,後續財劃法若送出的話,也會依憲政給予的權力跟程序,依法進行救濟。因爲從新的修正法案中,明顯看出未來中央政府在國防、醫療、社福、教育、科技、公共建設各方面,都會受到嚴重的排擠,對全國人民不論中央或地方都非常的不適宜。
「也不能只想把錢分出去,而不談責任;更不能只談錢,不談事權。」卓榮泰說,這是現在這部財劃法新修正內容跟結果最大的問題。
至於老人福利法跟現在立法院還在討論的警察條例等,卓榮泰表示,如果按照現在的做法,都嚴重違背憲法70條跟預算法91條,就是用一個法律案增加中央政府的歲出預算,必須要跟行政院徵詢,同時對於資金來源要明確指出資金來院在哪裡,達到這樣的協議才能進行修法。
卓榮泰說,老人福利法跟警察條例是完全違背這樣的程序,憲法跟預算法的精神在先前談到中央政府預算付委時,行政立法兩院就已經達成決議,要用這樣的法律規定跟慣例來做事。
「如果違背了這樣的協議,那是摧毀誠信,也摧毀兩院之後再談任何協議的各種可能性,所以希望立法院能懸崖勒馬。」卓榮泰說,立法院應來跟行政院正式徵詢,這兩個法案對未來歲出影響有多大?行政院跟立法院如果談,要談到資金彌補的來源,如果都沒有辦法做到,那顯然違反法律精神,行政院礙難接受。
最後,卓榮泰說,在新的年度,希望雙方能有新的合作關係,把過去大家在一些爭議事件上所立下的慣例能具體實現,國家才能在新的年度看到新的方向跟新的力量。
▲行政院長卓榮泰受訪。(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