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火大! 5年官司纏鬥「結局大逆轉」痛批:不相信司法

徐乃麟5年前遭蔡曜丞、曹小均爆料「假賣屋真詐財」,他提告2人並求償1000萬元,二審20日判決徐乃麟敗訴。(圖/中時資料照)

資深藝人徐乃麟5年前遭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爆料「假賣屋真詐財」,對方還對媒體公開需宣稱「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徐乃麟因此憤而提告2人並求償1000萬元。原本一審判決蔡男應賠30萬元、曹女免賠;沒想到今(20)日二審逆轉改判徐乃麟敗訴。對此,徐乃麟完全無法接受,火大回應。

關於二審宣判結果,徐乃麟相當無奈,憤怒表示:「蔡曜丞二審改判免賠,完全無視蔡男誣告我徐乃麟判刑5個月定讞,以及刑事妨害名譽確定判決3個月及2個月定讞;騙我90萬民事判決必須償還定讞,曹女綁架未遂妨害自由判刑5個月定讞。」徐乃麟指出其他的判決結果以及兩人的前科,火大痛批:「這些人的前科還判決不用賠償,難怪臺灣人都不相信司法,等收到這件民事判決,再來研議要不要上訴三審。」

徐乃麟提到先前的官司,情緒相當激動。(圖/中時資料照)

由於大龍蝦數位公司爲了籌措資金,在2015年由總經理蔡曜丞「出名」以購買藝人徐乃麟房屋的方式,辦理二胎借款1500萬元,但事後蔡男卻誣告徐,最高法院將蔡判刑5月定讞。但後來雙方又衍生其他的事由,持續交戰。2019年5月蔡曜丞向週刊爆料,指控藝人徐乃麟「A股東的8千萬」;同年7月,蔡曜承又在士林地院大門向媒體宣稱:「事後說要跟我和解,法官講什麼你是名人,要不然你們要不要私下談一談,依據大局爲重,我籤和解書給他,徐乃麟纔不起訴的,他跟我的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的」這番言論被徐乃麟視爲毀損名譽,因此憤而提告並求償千萬。

原本一審判決蔡曜丞賠償30萬元、曹小均免賠,到了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蔡曜丞只是陳述事實,沒有未使用人身攻擊性之謾罵語句,逆轉改判免賠,徐乃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