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秀寶貝肌膚 嬰兒溼巾明年6月改列「化妝品」

嬰兒專用溼巾於明年6月將納入化妝品種類。(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李佳蓉/臺北報導

嬰兒肌膚柔軟,家長換尿布時,常會專屬寶寶溼紙巾擦拭,使其乾爽舒適。爲了考量嬰兒皮膚薄、角質層皮脂層較脆弱,且汗腺發育完全,若需使用嬰兒溼巾產品,應提高產品的管理強度,因此衛福部公告自106年6月1日起,凡嬰兒專用溼巾將納入「化妝品」種類管理,應符合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嬰兒專用溼巾之嬰兒,爲參酌世界衛生組織「嬰兒(Infant)」定義,指未滿一歲者。而未來嬰兒專用的溼巾將與化妝品管理規範相同,除了產品需「全成分」標示、製造廠須符合我國化妝品設廠標準、刊登廣告時需事先申請覈准

食藥署表示,業者若未符合上述規範者,將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辦,如產品未完整標示全成分者,涉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得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未領有化妝品工廠登記擅自制造嬰兒專用溼巾者,涉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