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法院:以“愛”爲名 掉入陷阱

河南縣域經濟網訊 近日,修武縣人民法院審結這起詐騙案件,判處被告人“阿強”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基本案情】2023年9月,被告人“阿強”化名“小強”通過網絡聊天軟件認識了被害人“阿珍”。二人交往期間,“阿強”謊稱自己在南方經營電商公司,其父親也在外地經營有公司,家境富有,與“阿珍”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在取得“阿珍”的信任後,“阿強”以公司經營困難、家人生病等等爲理由,騙取“阿珍”錢款共計25萬餘元。

【法院審理】修武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阿強”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但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依法從輕處罰。

【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阿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二、責令被告人“阿強”向被害人“阿珍”退賠25萬餘元。

【法官提醒】近年來,打着婚戀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件層出不窮,許多人一時被對方打造的光鮮亮麗人設和“糖衣炮彈”所迷惑,盲目信任他人。法官在此提醒,尋找真愛的道路並非總是一帆風順,一定要保持警惕、理智判斷,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覈實對方真實身份背景,更要謹慎處置個人財物,切忌因感情衝動而盲目相信他人的片面之詞,錯付真心,掉入以“愛”爲名的“陷阱”。 (孟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