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爭議 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 引爆肉搏戰

國會改革法闖關,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穿戴全套裝備嚴陣以待。(杜宜諳攝)

立法院會昨處理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立委上演肉搏戰,主要爭論的「國會改革五大法案」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修法,藍白合推版本增訂藐視國會罪、立委調查聽證權、也要總統國情報告即時詢答;綠營則堅稱修法過程沒有充分討論,更批在野黨不當擴張立法院權力。

民進黨在程序問題上主張,國會改革法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時未實質逐條審查,藍白5度挾人數優勢表決通過散會動議,讓綠營版本無法出委員會,並在院會強行表決通過藍白版本。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昨強調,相關修法不只在委員會充分討論,民進黨還提過44次散會動議,對所有條文內容完全不願逐條討論,召委吳宗憲也有召集朝野協商,已完成程序。

法案內容部分,國民黨團提案修改《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虛僞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綠營認爲,如果國民黨要強行推動藐視國會罪,是否同時要檢視現行國會議員過當利用職權。

另外,國民黨團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採即時詢答;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爲,總統國情報告後要即時詢答是違憲。

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於調查聽證權的修改也引發朝野爭論,在野要求立法院可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以及立法院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得舉行公聽會。

民進黨認爲,國民黨版本的「立法院聽證虛僞陳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已明顯違憲,大法官解釋第585號關於國會聽證的罰則以罰鍰爲限,但藍營版本卻是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