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14年未落實!萬華設置紅燈區?當地居民「火大發聲」:大家都不同意

萬華若設置性專區,居民火大發聲。(資料照)

2011年《社維法》修正上路,將「罰娼不罰嫖」制度,改爲「娼嫖皆罰,但專區例外。」而中央政府授權地方政府設置性專區,不過修法已14年,目前未有地方政府設立專區。《街頭大聲公》日前針對「萬華若設置性專區』」做街訪,當地居民火大全說了。

萬華皮條客當街拉客。(讀者提供)

萬華居民不滿地說,「性專區?那等於是紅綠燈,怎麼好啊!我們這邊都住戶,小孩子、孫子都在這裡,你想想看環境這樣好嗎?」另有攤商小吃老闆表示,「大家都不同意,誰要搞複雜,色情行業放在你家旁邊誰要」。

萬華皮條客透露,「可提供一條龍服務」。(讀者提供)

不過有民衆卻認爲,「設置性專區應該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說設置性專區,符合大法官的解釋,大法官解釋『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另名年約40多歲的小姐則說,「政府有很好的政策,認爲這一區(萬華)有發展的話,像情色文化在世界各國都有這樣區域」。

萬華設置性專區,住戶痛斥「性專區等於是紅綠燈,怎麼好啊!」(王紹羽拍攝)

萬華康定路上鑽石大樓暗藏春色。(遊定剛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