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設人權處 協助人權政策跨部會溝通與執行

政院10日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總統英文10日上午出席國家人權委員會所舉辦的「臺灣人權阿普貴(Upgrade)」活動致詞時,提到行政院研議成立人權處。對此,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證實,政院確實有在研議,未來監察院管轄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主要是做政策方向研擬,行政院則着重在跨部會協商及執行面。

針對成立人權處一事,李孟諺表示,有關這部分,現在是朝這方向,也配合國家在人權方面的Upgrade(提升),有研議在行政院設置人權處的方向。目前跟監察院之間的分工,應該是人權委員會做政策方向研擬,行政院着重在跨部會協商及執行面。

至於政院既有的任務編組或是組織,李孟諺說,包括促轉會等相關處,以獨立設置或是跟其他機關調整,這部分還在研議階段

另外,院會今也通過內政部草擬的「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公約施行法」草案,保障人民免於酷刑等不人道對待,將並同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蘇貞昌表示,今年是歐洲人權公約簽署 70 週年,12月10日是聯合國大會所定的「世界人權日」,人權是普世價值,是每一個人民的基本權利,而人權的觀念,也不斷地演進發展。

蘇貞昌說,任何國家在推動人權保障的道路上,難免會面臨各種挑戰,特別是臺灣,從威權走到民主,是一段漫長艱辛的道路,現在國人所擁有、如同呼吸空氣般存在的自由、民主、法治與人權,是幾代人不斷流血流汗、奮鬥爭取而來的,我們都應該非常珍惜,並共同加以守護。

蘇貞昌表示,有人說,「臺灣最美麗風景是人」,這裡所講的「人」,其實除了「人情味」,更重要的還有「人權」;對照近來香港好幾位民主派人士接連被捕,就可知臺灣社會是多麼幸福。政府除了推動各項福國利民政策,更必須持續精進各項人權保障工作

此外,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基於對人權價值的堅持,我們仍然自主承諾履行國際人權公約,至今已完成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中5部人權公約的國內法化,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政治權利、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兒童權利、身障者權利等公約,使臺灣的人權能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與時俱進。

蘇貞昌說,去年5月,我們制定「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成爲亞洲第一個立法通過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去年的今天,我們立法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並在今年8月揭牌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讓國家的人權保障機制更加成熟、完善。

行政院也在今年6月29日發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這是第一次用行政院具名提出報告,就4年來臺灣的人權工作進行檢視並提出未來期許,我們也將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臺進行「在地審查」,這樣的臺灣模式,也普遍獲得國際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