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再現!彰化半年8人喪命 10月起強力取締不禮讓
行人事故頻傳,凸顯駕駛人的禮讓觀念仍有待加強。(資料照片/孫英哲彰化傳真)
馬路如虎口,行人地獄何時了!臺中市22日發生女大生被公車撞死事件,引發社會譁然,彰化縣今年也發生伸港3姐弟在路口被撞飛的重大行人傷亡車禍,且今年上半年已有8名行人被撞死。彰化縣警局新增25支科技執法系統,10月1日起執法,其中有4處特別對「未禮讓行人」加強取締,最高可罰6000元。
交通部道安資訊網顯示,彰化縣月1到6月因車禍死亡人數共103人,其中8人是行人,發生地點分別爲鹿港2人、福興2人、北斗1人、溪湖1人、大村1人及和美1人,雖較去年同時減少5人,但多起行人被撞事故卻令人印象深刻。
今年2月1日,員林客運劉姓司機駕駛公車行經溪湖鎮員鹿路及彰水路交叉路口時,疑因轉彎不慎,撞及年逾8旬的杜姓老夫妻,釀1死1重傷慘劇;今年2月22日,伸港鄉陳姓國小三姊弟放學回家途中,在行人穿越道上遭70歲蕭姓男子無照駕駛休旅車撞飛,其中陳姓姊姊經過197天搶救仍不治。
過馬路成爲生死交關的大事,彰化縣警局將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駕駛,10月1日啓用的25處路口科技執法中,除了拍照取纃駕駛超速、闖紅燈外,和美鎮彰新路5段與嘉卿路口、和美鎮道周路與鹿和路6段路口、二林鎮鬥苑路4段與太平路1段路口、二林鎮二城路6號前等4處路口還將取締未禮讓行人。
彰化縣警局指出,駕駛行經行人穿越線時,都要與行人保持至少3公尺距離,否則警方經確認後即開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機車未禮讓行人將開罰1200元,汽車駕駛開罰6000元,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若因不禮讓而車禍造成行人死亡,將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