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180多年仍形制完整 竹市「這墓葬」登錄歷史建築

新竹市第一公墓內「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形制完整,有優美石雕裝飾。(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墓葬形制完整,除有墓碑墓耳外,亦有墓龜、拜石、伸手、屈手等墓葬結構。(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第一公墓內「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形制完整,有優美石雕裝飾,興建年代更早於國定古蹟鄭用錫墓,是新竹地區代表性的墓葬。新竹市政府上週五舉行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羣審議會,經文資委員現勘及開會討論後,決議將其登錄爲歷史建築。

市府指出,新竹市第一公墓爲清乾隆年間地方官紳捐地成爲義冢,經時代更迭,漸轉爲公墓使用至今,見證竹塹地區的歷史發展,其中的「太學生墓」在新竹地區更是少見。

清大人類學研究所副教授邱鴻霖、教授李匡悌率領的文化資產監看團隊,於第一公墓的調查評估中發現「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墓葬整體保存狀況及完整性佳,墓主清道光十八年(西元1838年)逝世,墓體於清咸豐壬子年(西元1852年)重修。

「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的墓碑及墓耳由花崗岩製成,另有墓龜、墓桌、左右伸手、屈手、墓埕、拜石、福神等,雕刻精美、形制完整,雖然墓碑頂部因遷葬習俗而稍有破損,但不影響文化資產價值。

市府文化局指出,清大提報「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爲古蹟及歷史建築,市府受理後依文資法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會議結論爲具文化資產價值,登錄爲竹市歷史建築,後續將與清大合作,努力維護管理歷史建築,保存竹市珍貴資產,也讓市民更瞭解竹塹的歷史發展脈絡。

文化局也說明,墓主翁林福家族在竹塹地區有諸多貢獻,後代子嗣人才優秀有監生、貢生等,也有經商有成者,更於戴潮春事件發生時保安有功,穩定地方治安,與清代竹塹發展歷史有深厚淵源,具重大歷史意義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