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吊臂墜落釀禍 議員要求中市府暫緩發放使用執照
臺中市議員陳淑華(右三)等人要求市府暫緩發放文心愛悅執照,並研議對無良建商求償懲罰性賠償。(張亦惠攝)
臺中市議會23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淑華指出,5月10日興富發塔吊吊臂墜落,中捷列車撞上造成1死10傷,要求市府暫緩發放事故建案興富發文心愛悅的使用執照,並要市府研議對無良建商求償懲罰性賠償。都發局長李正偉則表示,興富發目前未申請復工,拿到使照前還有3大關卡要過。
市議會23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淑華、陳俞融、張芬鬱、蕭隆澤、陳雅惠、謝家宜等人聯合質詢,陳淑華說,吊臂砸中捷事故是有機會可以避免的,究其原因是興富發工地發生塔吊吊臂從高空掉落所致。
陳淑華說,興富發過去4年在臺中發生5起工安事件造成3人死亡,長期以來的黑歷史令人不齒,從公開資訊可以得知,興富發每年全國推案量超過300億,百萬元的罰款對興富發無法起到懲罰的作用。
陳淑華指出,這個案件關係人還包括乘客、臺中市政府、中捷等三方,臺中市政府不單單是主管機關、更是關係人,在整起事件的法律責任尚未完成對興富發的追究前,停止發放該案的使用執照。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興富發目前有3大狀況要突破,包括要做第三公正單位確認安全無虞才能開工;復工後都發局會加強稽查;完工後還需申請無損壞公共設施證明等證明才能領到使用執照,若刑事結果有影響使照發放也會依法辦理。
陳俞融建議市府,應提高有違規紀錄建商的工地巡檢頻率,並提高裁罰,例如,照違建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50以下罰鍰,以比例裁罰,纔能有效嚇阻建商繼續違法;張芬鬱表示,必須加重追究興富發損害賠償責任。
副市長黃國榮說明,求償金額2億元是中捷公司依照受損的2節車廂造價初步所提出的求償金額,後續也會再評估隔音牆修復及營運損失等一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