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天花板低、工作量大 學校心理師留不住

爲補三級輔導制漏洞,學生輔導法修法正在進行中。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學生輔導法修法正進行中,今天立法院教委員進行詢答。專家盼此次修法增加專任輔導人力、調整心理師薪資結構及降低學校設置輔導人力的門檻,以確保學生能夠即時獲得足夠的心理輔導資源,實質改善專輔量能。

學生接受心理輔導的需求增,但第三級處遇性輔導的心理師配置不足,只有自傷、傷人疑慮的嚴重個案才能接受心理輔導。按照現行的敘薪機制,心理師薪資天花板爲五點七萬,在學校服務不如去外面諮商所受僱,如果薪資結構再不改變,難留住學校心理師人才。

高雄鳳林國中教師李雅文指出,專輔教師認爲學生有需求時,會將個案轉介給心理師,並由地方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派案。但輔諮中心能給的晤談時數很少,她推測心理師的案量大、時數有限,個案通常1、2個月就結案。因此,除非學生有自殺、自傷或攻擊自己或他人之虞,否則如單純「拒學」的個案還不一定申請的到心理師,許多學生須自費找外面的諮商中心。

現行學生輔導法規定高中以下學校55班以上,應置一名專任輔導人力,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認爲門檻太高,應降爲40班;其餘學校則是每20班聘一人巡迴輔導,該標準也應降爲15校,降低標準後,可以增加近千位專任輔導人員,能實質改善專輔量能。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輔人員爲聘用人員,起薪約4萬4000元、天花板爲5萬7000元,如果做到督導職則有約6萬4000元,但同樣是碩士畢業的專輔老師,光是起薪就有將近5萬5000元,還有年功俸。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林上能指出,若心理師在外開業或接案,能力好的一個月甚至能領到十幾萬,薪資結構的問題一來導致輔諮中心成心理師「過水」的地方,二來還有現場教師發現,有些曾修習教育學分的心理師,會選擇考教甄當學校專輔老師,待遇還比較好。

林上能表示,要替專輔人員薪資解套,就得將輔諮中心轉爲編制內的正式單位,將可比照矯正學校以師三級薪水起聘的方式,聘用諮商心理師、臨牀心理師。教育部也應考量從輔諮中心主任、督導開始編制爲正式人員,讓專輔人員有生涯願景,願意深耕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