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騎車尾隨2正妹拍照 跟蹤騷擾罪遭法院判拘役

吳姓男子去年8月間騎機車在新竹市區閒晃,連續看上兩名外貌姣好的女子,就騎車一路尾隨,並盯着對方觀察,持手機不斷拍攝,由於吳的行跡詭異,讓兩名女子嚇破膽,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將吳依兩個跟蹤騷擾罪判刑,應執行拘役38日。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13日,吳男騎車在新竹市閒晃,看見一名女子外貌姣好,即騎車尾隨,並駐足觀察、持手機拍攝對方,藉此反覆持續騷擾,使該名女子心生恐懼,向警方報案。

同月23日,吳男又騎車在路上閒晃,鎖定另名外貌姣好的女子,趁對方正在尋找機車停車位,便尾隨觀察,等對方停妥機車,吳便持手機開始拍攝對方,同樣將該名女子嚇破膽,向警方報案。

法官認爲,吳男於社會生活、人際相處未守分際,與兩名女子素昧平生,卻違反對方意願進行跟蹤騷擾行爲,考量吳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兩人和解,審酌依兩個跟蹤騷擾罪各判拘役25日、15日,應執行拘役38日,易科罰金3萬8000元。

吳男去年8月間騎機車在新竹市區閒晃,連續看上兩名外貌姣好的女子,就騎車一路尾隨,並盯着對方觀察,持手機不斷拍攝;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將吳依兩個跟蹤騷擾罪判刑,應執行拘役38日。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