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8死滅親悲劇 縱火逆子「泯滅天良」遭求處死刑

涉嫌縱火的小兒子。(資料照片/戴志揚翻攝)

6月中新竹市輪胎行遭陳姓業者小兒子縱火釀8死悲劇,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陳男只因家務事與父母發生爭執,爲發泄不滿情緒,竟將汽油全數潑灑至1樓引起濃煙大火爆炸,斷絕2樓家人逃生機會,屬直接故意致家人於死地,犯罪手法殘酷、泯滅天良,新竹地檢認爲陳男惡性深重難改,無教化可能,請求法院判處被告死刑。

輪胎行陳家小兒子陳彥翔6月15日晚間與同住父母因洗碗等家務事發生口角衝突,竟憤而外出購買20公升汽油,返家後又與父親發生激烈爭吵,陳彥翔遂將所購得汽油全數潑灑於1樓各處,家人見狀趕緊撥打110報案,陳彥翔竟未能收手,還用打火機引燃衛生紙往汽油潑處投擲,瞬間引燃火勢併發出爆炸聲響。

因火勢迅速延燒,人在1樓的母親及太太兩人趕緊衝上樓搶救其他家人,但火勢造成的濃煙與猛烈火勢,當場將母親、太太、妹妹等人嗆暈後遭烈火燒灼死亡,8人大體也因高溫燒熔2樓臥室地板及1樓鋼樑、天花板,全數墜落至1樓,僅有人在1樓的父親及陳彥翔倖免於難。

警方獲報抵達輪胎行後,因見聞陳彥翔身上散發汽油味且滯留現場及情緒失控,爲警當場以放火罪準現行犯逮捕,上銬送至臺大醫院新竹分院急救。

新竹地檢署當夜晚間便抵達火場展開專案會議,並就大體相驗、釐清火災發生原因、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等展開任務分工,檢警持續積極蒐集相關事證,7月13日陳彥翔出院,檢察官於當日完成訊問,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爲陳彥翔已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未遂等罪嫌,並認定陳彥翔屬直接故意縱火致家人於死地,犯罪手法殘酷、泯滅天良、毫無人性,視人命如草芥,已達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犯罪,且陳彥翔惡性深重難改,已無教化之可能,向法院求處陳彥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