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夜店爆氣「電梯內猛捅2刀」!他冷回:我才刺半刀…安管男還幫藏摺疊刀
▲▼王男在信義區一間夜店電梯內傷人,下場曝光。(資料圖/民衆提供,下同)
臺北市一間知名夜店2018年發生一起持刀傷人事件!一名王姓男子因小事與另名劉姓男子發生爭執,雙方冤家路窄,又在搭電梯下樓時遇上,結果王男一言不合竟將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掏出,朝劉男腹部、胸部各刺1刀,事後認識的吳姓安管還協助藏刀,2人下場曝光。
回顧事發經過,王男2018年5月27日凌晨到信義區一間知名夜店消費,因酒錢問題與劉男發生爭執,孰料,王男在夜店電梯外見到劉男與其友人準備搭電梯下樓,再度發生口角,王男見劉男仍對他不斷咆嘯、辱罵,一時氣憤竟衝進電梯,先是給了劉男一拳,接着持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朝劉男胸部、腹部猛捅2刀,導致劉男受有胸壁穿刺、肝臟輕度撕裂等傷勢,當場腿軟倒地。
事後與王男與認識的吳姓安管人員搭電梯下樓,發現員警已經在1樓大廳門口對出入民衆進行盤查,隨即將摺疊刀交給吳男,而吳男也接過兇刀,並將它放入褲子後方的口袋藏匿。
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整起事件發生經過,見到這幕找上吳男,雖然吳男辯稱,「我是夜店安管人員,我怕王男又會傷人,所以要求他把小刀拿出來」,強調並無隱匿證據,但最後仍被起訴。王男則是坦誠犯行,表示「想說給他教訓一下」、「我只是想教訓他,我第二刀才刺半刀」。
臺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依傷害罪判王男有期徒刑8月,至於幫藏摺疊刀的吳男則是被依隱匿他人刑事被告案件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劉男遭刺後一度腿軟倒地,接着才慢慢站起身查看自己的傷勢。(資料圖/民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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