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違規 旭光電子及相關責任人被警示
中國網財經5月24日訊 昨日晚間,旭光電子(600353.SH)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四川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據公告,旭光電子2022年1月收購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成都旭瓷”)8%的股權,同時以人民幣1052.47萬元向其增資,交易完成後對成都旭瓷的持股比例由 35%上升爲50.43%。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中已對購買日之前持有的成都旭瓷35%的股權按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確認投資收益1564.46萬元。但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中,分別少計投資收益 1564.46萬元。同時,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中分季度主要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公司也未及時披露《2022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
四川證監局認定,旭光電子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七條規定。公司董事長劉衛東、總經理張純、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熊尚榮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四川證監局決定對旭光電子、 劉衛東、張純、熊尚榮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旭光電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就未及時披露事項做出了整改,已於2023年3月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於2023年4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報告》,於2024年4月13日披露了《關於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就上述問題對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財務報表及附註進行追溯調整。
旭光電子主營業務爲電力設備業務、軍工業務和電子材料業務。4月26日,旭光電子發佈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當期營業收入3.87億元,同比增長51.12%;歸母淨利潤2525.71萬元,同比增長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