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因財務糾紛開庭 法院天橋痛毆對方致輕微腦震盪

新北市一名47歲謝姓男子因與李姓男子有財務糾紛,心生不滿,竟在法院庭訊結束後,於新北市金城路二段的天橋上對李男發動暴力襲擊,造成對方多處受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47歲謝姓男子因與李姓男子有財務糾紛,心生不滿,竟在法院庭訊結束後,於新北市金城路二段的天橋上對李男發動暴力襲擊,造成對方多處受傷。案件經過偵查結束,近日法院依據傷害罪判決,判處謝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當日,兩人原本因財務問題進行訴訟,然而在法院結束庭訊後,謝男情緒失控,趁李男步出法院大樓後,毫無預警地用拳頭猛擊李男頭部、頸部及四肢,並將其壓制於地,直至李男倒地。隨後,李男被送往醫院,經診斷確診爲頭部與頸部鈍挫傷、輕微腦震盪,並有口腔、雙肘、雙手及雙腿等部位的擦傷及挫傷。

法院認定,雖然謝男爲年近半百之成年人,具備一定的智識與生活經驗,卻未能理性處理財務糾紛,反而選擇用暴力來發泄情緒,這樣的行爲不僅傷害他人,也無助於社會風氣的改善。法院指出,謝男雖已承認罪行並表達悔意,但過往曾因性騷擾案件受刑過,且對李男未曾有任何賠償或彌補舉措,對此需予以懲戒。最終,法院依《刑法》判處謝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