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多次性侵印尼看護 還傳裸體影片給對方 下場曝光

張男去年曾多次性侵印尼看護小美,甚至傳送女性裸體影片給小美,問她月經是不是已經來了,新北地院近期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2年徒刑。(蔡雯如攝)

新北市張姓男子去年僱用印尼看護小美(化名)照顧高齡94歲的母親,未料張男卻在去年3、4月間多次性侵小美,將她從浴室、客廳強拉至房內性侵,儘管小美已經高喊拒絕,但張男仍強行與小美髮生性關係,甚至傳送女性裸體影片給小美,問她月經是不是已經來了等語。新北地院近期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張男2年徒刑、緩刑4年。

張男去年3月間在新北市住家將小美從浴室強拉到房間,利用體格優勢將小美推倒在牀上,隨即脫掉小美褲子,小美不從極力掙扎、推擠,甚至高喊「我不要」,拒絕張男,但張男仍用強暴方式性侵得逞,事發不到幾日,張男又以同樣手法性侵小美。

小美受不了張男惡行,向人力仲介公司員工求助,全案才被揭發,不過張男偵訊期間宣稱小美說得話都是在胡扯,沒有這件事,但審理期間卻又改口坦承犯行,與小美和解賠償,並取得小美的原諒。

新北地院認爲,張男未曾因爲故意犯罪被判刑,考量他當時無法控制情慾,短於思考才導致行爲失控,又與小美達成和解,以及其家庭環境狀況,依強制性較罪合併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以勵自新,另外爲了避免張男再犯,命令其在緩刑期間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