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三生割頸案!被害父親喊話政府提6點呼籲

新北市一名國三學生去年底遭隔壁班男同學持彈簧刀割頸亡,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殺人罪起訴少年與涉嫌教唆的「乾妹」。(陳慰慈攝)

新北市一名國三學生去年底遭隔壁班男同學持彈簧刀割頸亡,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殺人罪起訴少年與涉嫌教唆的「乾妹」,被害學生父親今透過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發聲表示,檢方以殺人罪起訴,讓他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義,並提出6點呼籲,望政府儘速修法,守護孩子的校園安全。

被害學生父親表示,謝謝大家對我們全家的支持與關心,這4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可以一覺到天亮,總想着兒子能否到夢中來和我說說話!每天晚上總是莫名奇妙的醒來,然後又在失望中入睡,周而復始完全陷入痛苦的無限輪迴之中。

感謝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調查3個月後,新聞報導指出地檢署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郭、林二名加害者,讓他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義,在此感謝檢察官公正的起訴,感謝一線法警、法醫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此2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

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兇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別把所有過錯及責任推給社會大衆,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爲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學校生活之中!

他期望修法的路上能夠集結更多的力量,讓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人民的聲音所以再次提出沉重呼籲守護千萬孩子: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儘速促成以下修法:

1.塗銷記錄: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非行少年最終也會長大,年輕時就要開始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爲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反而是給少年錯誤的價值觀念,因爲有法律可以幫我隱瞞事實,作反向教育,另一方面作惡者如狼披上羊皮混入羊羣,在現今社會安全網失衡的教育體制下,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呢?請給我們千萬孩子一個自保生命安全的機會。

2.調查官人員審慎評估: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

3.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迴歸刑法: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法法其責,否則【年少就可殺人】,置社會安全何處,再者更保護少年,防止被不法者誘導造成一生的不幸。

4.家長刑責:養不教、父之過,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權力擴張,學校沒有管教權,管教權最終落在家長身上,板橋區政顧問石一佑表示調查過程中家長沒有教導孩子認錯反而在外面顛倒是非黑白講不實言論,試問這樣的家長怎麼可把孩子教好呢?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當孩子還沒有犯大錯前,父母應該隨時伸出愛的雙手拉住自己的孩子別放任不管,所以我們強力主張未滿十八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是家庭教育所需擔負教養刑責,不是隻負民事賠償責任了事,且如果家長蓄意脫產就全無責罰了,最後把責任推給社會大衆。

5.追蹤行爲偏差的少年: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爲的少年。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而是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爲,而非僅僅要求抄經文。

6.中介學校:行爲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迴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在迴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這個學生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