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撥1800萬 補助修繕震損建物

新北市府將以城鄉發展基金支應1800萬元,針對公寓共用部分在0403花蓮大地震中造成的災損提供修繕補助。(新北市工務局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針對0403花蓮大地震在新北市造成建築物的災損,新北市長侯友宜1日於市政會議宣佈,針對被列紅黃單以外的災損建物共用部分提供修繕補助,指示工務局及城鄉局合作,由新北市城鄉發展基金支應1800萬元,每棟單一樓梯最高補助5萬元。

工務局昨在市政會議提出臨時提案,針對花蓮地震後的災損,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0403地震災害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計劃」,提案立即獲得通過,由侯友宜當場宣佈公告實施。

侯友宜說,地震造成很多建物損壞,市府迅速啓動災後建築物緊急評估機制,在勘查過程中除了確認建築受損程度外,更發現很多是共用部分受損,但公寓大廈的住戶對於修繕問題容易產生不同聲音,爲了減輕民衆負擔,以實際金額補貼的方式協助修繕。

工務局統計,新北市在震後接獲的災損通報,至4月25日止,約有1600件,其中大約7成是屋齡20到30年以上的4、5樓公寓,爲加速震損建物共用部分修繕效能、提高民衆修繕意願,確保建築物公共安全以及讓民衆儘快回覆正常生活,因此制訂此修繕補助計劃。

該計劃補助範圍爲新北轄內2003年底前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且共用部分有實際供共同使用者,無論是否成立管委會的建築物都可以獲得補助,補助單位爲每棟共用直通樓梯,補助實際支出金額的二分之一,單座樓梯最高補助金額5萬元,申請期限至10月底止。

工務局解釋,該計劃補助項目包括公共走廊或樓梯間、建築物立面,及其他共用部分裂縫修繕工程。也提醒民衆如修繕規模及金額超過計劃規定,可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向市府都更處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