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生技研發投抵 門檻不調高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重點
經濟部、財政部近期密集協商「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即新版生技醫藥條例)」最後兩項重要子法,雙方終敲定研發投資抵減適用條件。兩部會官員皆表示,將採用經濟部意見,維持舊版規定,生技廠若要適用25%的研發投資抵減,其研發費用支出佔比必須達到「總營業收入淨額的5%」或「實收資本額的10%」,草案預計在本週預告,最快7月正式上路。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新版生技醫藥條例,在母法上路後,財經兩部會着手討論八項子法,最重要的「研發費用支出比例」近期終於敲定細節。
經濟部認爲,爲鼓勵廠商多研發,應沿用舊版條例,生技廠若要適用研發投資抵減,研發費用支出佔比須達總營業收入淨額5%或實收資本額10%,但財政部卻希望能將5%、10%兩比例同步調高,也就是提高適用門檻。
財政部原本擔心會有「掛羊頭賣狗肉」情況發生,想透過提高適用門檻把關。經濟部官員表示,由於經濟部另新訂有「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草案,會用比較嚴謹的條件去審查適用公司,會從公司業務範疇審查,要被認爲是「生技醫藥公司」就一定要通過要件審查,才能進一步成爲適用對象,近期已與財政部達成共識,力拚本週預告子法。
工業局官員表示,「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在新的修正草案中將更名爲「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因新版生技醫藥條例中,人才培訓已內含至研發支出內,其餘大部分關鍵內容都已和財政部有共識,與舊版相同。
官員進一步說明,考量舊有公司還在租稅優惠期限內,如果調整門檻,不僅會出現「雙軌」,也可能讓這些尚未賺錢的公司無法適用新法,因此希望條件不要更動、維持同樣優惠。
加上母法納入數位醫療、創新技術平臺等公司,希望沿用舊版門檻,鼓勵更多公司投入。官員說,修正草案進行最後文字調整,預計下週預告,約7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