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醉漢!餓了入侵民宅煮食 持刀刺傷屋主還放火燒屋
中市黃姓男子在外喝酒、遊蕩,凌晨內侵入民宅,持刀刺傷屋主,臺中地檢將他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黃姓男子今年8月間凌晨在外喝酒、遊蕩,累了想找地方休息,竟持噴燈燒燬路旁自小客車門把闖進車內;肚子餓了竟侵入民宅到廚房煮東西吃,與陳姓屋主發生衝突,他竟持摺疊刀刺傷對方,陳男受傷後逃進房躲避,他拿噴燈燒門把、燒垃圾要燻人出來,警獲報到場,查獲泥醉的黃男。臺中地檢署依傷害及放火等罪將他起訴。
住在清水區的29歲黃男今年7月31日與家人吵架後,騎機車外出喝酒,並在外遊蕩,在沙鹿區附近因累了想找地方休息,隔天凌晨零時30分,選定停放在鎮南路旁的自小客車下手,以隨身攜帶的噴燈燒燬門把及窗框,以扳手破壞車窗玻璃,進入車內,再破壞電路板致不堪使用。
8月1日凌晨1時許,黃男肚子餓了,以螺絲起子、噴燈等器具破壞附近透天民宅鋁門,侵入後到廚房要煮東西吃,打開瓦斯後聽到有腳步聲,他上樓查看,發現陳姓屋主下樓,兩人當場發生衝突。黃男持攜帶的摺疊刀猛刺陳男頭部、手臂及腹部,陳男負傷仍奮力掙脫,逃往3樓房間鎖門躲避。
黃男拿出噴燈燒烤房間大門,再拿垃圾桶放在房門前燒桶內垃圾。警方獲報到場,在樓梯間發現黃男頭戴安全帽、右手持刀,精神恍惚,全身酒氣呈現泥醉狀態。警方並查扣電擊棒、電鑽、扳手、螺絲起子及摺疊刀等物。
黃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因陳男在屋內抵着門把,他燒門把及垃圾,是希望透過燒門及煙燻方式讓他出門跟我談,並非要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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