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親密關係暴力 專家:校方要多瞭解法律來保護學生

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與輔導」研習。(教育部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近年校園有發生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其態樣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及「跟蹤騷擾事件」議題關聯,在研習會中,專家表示,被害人可並用刑法、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等法律來主張護權益,因此學校人員應學習與理解這些法律,以保護被害人的權益。

教育部於今年辦理兩場「大專校院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與輔導」研習,藉以宣導並提升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的知能,以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兩場「大專校院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與輔導」研習,多位專家均發表看法。其中,臺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常見數位性暴力的發生場域包括線上交友網站、多人線上遊戲或詐騙網頁、應徵工作等,另未經當事人同意將私密影像散佈於網路,可能合併有性勒索的報復暴力或跟蹤騷擾行爲。

東吳大學社會發展處處長姚淑文認爲,跟蹤騷擾防制法於今年6月1日施行後,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在不同階段(過度追求/戀愛暴力/分手暴力),可能發生性騷擾、跟蹤騷擾、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之家庭暴力或親密關係暴力,甚至在分手時會散佈親密照片或影像。

律師王如玄則強調,校園執行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等性騷擾防治三法,系透過學校行政作爲,分別保護工作權、受教權及一般的人身安全,但被害人亦得並行運用刑法、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等法律之規定來主張其維護權益,因此建議學校人員學習與理解這些法律,以加強保護被害人的權益。

專家與學者也都認爲,學校處理學生親密關係暴力等事件,應以保護學生的安全爲首要考量,若學生之間發生跟蹤騷擾,必要時得經學校性平會研議討論對行爲學生採取約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