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藏手機神器”引爭議
不能充電的“充電寶”、無法閱讀的“書本”、幾乎不能喝水的“水杯”……這些出現在網購平臺上的商品,其共同名稱是“藏手機神器”。一些學生藉助“神器”,躲過學校和家長的檢查,將手機帶入校園,以實現“用手機自由”。
“藏手機神器”爲何在中小學生羣體中流行?銷售和使用這類“神器”存在哪些法律風險?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遼寧高中生譚雪彤(化名)今年2月在社交平臺上曬出自己用來藏手機的“水杯”,外觀與正常水杯無異,透過杯蓋只能隱約看到手機的輪廓。她說,老師在查手機時,一般不會想到水杯,比較安全,打開杯底就能隨時拿取手機,很方便。
譚雪彤告訴記者,這些“神器”是同學推薦的,她身邊有不少同學都在用。“我剛開始帶手機進學校時,心裡還會緊張,帶了幾次沒被發現過,膽子就大了”。
在某社交平臺上搜索“藏手機”相關話題,會出現大量帖子,配圖多是充電寶、水杯、鏡子、書本等日常物品,這些物品內部設有特製暗格用來藏手機,隱蔽性強。
在這些帖子的下方,除了大量“求店鋪”“求鏈接”的評論外,還有一些使用者追評表示“親測好用”“誰發明的,真貼心”。記者在某購物平臺上搜索,相關商品的圖片展示和描述都有“藏手機”“僞裝防檢查”之類的文字,價格在十幾元至四十幾元之間,有商品銷售量過千。
在一家“創意禮品店”,記者發現,有數款書籍樣式的“藏手機神器”,外觀是字典、四大名著、暢銷書籍等,做得十分逼真,書頁甚至可以翻動,內部的存放夾層配有鑰匙或密碼鎖。
記者諮詢了某大賣場品牌店,客服推薦了一款充電寶樣式的“藏手機神器”,其外觀有充電接口和品牌標識,但內部是空的,客服人員表示,這個空間可以容納市面上各種尺寸的手機。更逼真的“亮燈款”,可以模擬顯示充電數值。“肉眼肯定是看不出來的。”客服人員說。
教育部辦公廳2021年發佈《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根本防不勝防。”江蘇某高中一名劉姓教師對記者說,她所在學校明令禁止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但偷偷帶的還是很多。學生藏手機的地點也令人意想不到,“有的藏在花壇裡,有的藏在走廊裝飾畫的背後。老師現在只能使用金屬探測器來查手機。”
反手機探測也在升級。某大賣場品牌店客服推薦了一款防探測版水杯樣式“神器”,甚至提示“可以帶進考場”。
有家長反映,作爲商家,不應該利用孩子想用手機的心理,向未成年人銷售“藏手機神器”,助長孩子在校園藏匿手機的風氣。
北京華城(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宮婷表示,商家售賣和宣傳“藏手機神器”的行爲或涉嫌違法。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第九條,廣告應當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也有相關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務。
“商家公然宣傳此類商品可逃避檢查,幫助學生逃避學校監管,甚至用於考試作弊,可能會阻礙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造成不良价值觀的傳播,違背誠實守信的良好風尚。”宮婷說,對於相關售賣行爲,應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罰款。而對於商家違法廣告法的行爲,根據有關規定,可以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吊銷商家的營業執照。平臺對商家的營銷行爲負有一定的監督管理義務,應及時下架類似違法違規商品。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蔣繼璇 記者 黃衝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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