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女目睹導護媽被撞飛成植物人 闖紅燈駕駛逆轉判重判

高雄林姓男子開車闖紅燈、高速撞擊鳳翔國中梁姓女導護老師致癱瘓,一審判樑男1年6個月,檢方認爲判太輕上訴。高雄高分院7日改判2年2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林姓男子開車闖紅燈、高速撞擊鳳翔國中梁姓女導護老師,導致樑女腦傷成植物人,臥牀至今。一審判樑男1年6個月,檢方認爲判太輕上訴。高雄高分院7日宣判,林男違規超車闖紅燈,造成樑女重傷,還差點撞上3名學童,危害嚴重,改判2年2月,可上訴。

林男是水果行擔任司機,前年12月1日上午7點,開車沿鳳山區保南二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駛,經過保南二路與保義街口時,直接闖紅燈還違規跨越雙黃線,撞上正在站導護的樑女。

當時,樑女的母親正好載着樑女就讀小學一年級的幺女上學,母親、女兒雙雙目擊樑女被撞飛,當場嚇到不知所措。樑女當場倒地昏迷,送醫急救後因腦部受傷,四肢機能永久喪失,呈現植物人狀態,終身只能臥牀。

林男辯稱他是趕着上班,沒看到號誌、導護老師,但轄區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開車行經路口,完全沒有剎車。

樑女的女兒表示,事發1年多以來,至今仍害怕想起當時後經過,甚至不敢到醫院探望臥牀的母親。

一審法官認爲,林男在現場主動坦承肇事,符合減刑規定,依過失傷害罪判刑1年6月,但檢方認爲量刑過輕,堅持上訴。

高雄高分院認爲,林男案發前就違規跨越雙黃線,還闖紅燈,不僅造成樑女重傷,更差點撞上正要過馬路的3名學生,重點是至今仍未賠償樑女及家屬,最後從重改判2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