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19項設備 變更登記 免跑監理所 代檢廠可受理

圖爲臺北民間代檢廠的作業情況。(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愛車若要變更登記部分設備,例如更換車身顏色,往往要跑監理所(站)一趟,相當麻煩。公路總局爲了提供更快捷的便民服務,現於受委託的汽車代檢廠,除車輛定期檢驗及定期換照外,還可同時受理小型車19項設備變更登記,但目前僅開放小型車於定檢同時辦理變更。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統計,目前臺灣只有37間監理所(站),平均每個縣市分不到2個監理站,即使400萬人口的新北市,也只有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蘆洲監理站等3個監理單位,等於133萬人要共用1間監理所(站),相當不便。

有鑑於此,公路總局委託汽車代檢廠受理小型車19項設備變更登記。目前列於監理服務網上的合法代檢廠共有534間。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本項服務目前僅開放小型車於定檢同時辦理變更者,也就是說,若民衆愛車未到定檢期而須變更,仍須至監理所(站)辦理。依相關規定,代檢廠受理的小型車定檢兼變更項目包含:變更車身顏色、拆除防撞杆、置放架、備胎架及升降機等共19項。

另因各家代檢廠受驗車輛數均有限額,爲節省時間,建議民衆可事前利用監理服務網或app查詢每日驗車餘額數及服務時間、受理項目等,以免空跑一趟。驗車時也可主動辦理登記車主手機號碼及電郵,便於監理系統自動即時發送各項服務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