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全外聘 豐原高中案成關鍵

教育部。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部公佈教師解聘辦法,將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爲全數外聘。這項修法曾引起教師、家長團體激辯,臺中市豐原高中學生遭教師長期針對、最終輕生的不幸事件,成爲辯論關鍵之一。

教育部昨天召開記者會,宣佈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針對不適任教師處理方面,明訂校事會議調查小組(3到5人)須全數外聘,不再包含校內人員。

這項修法在討論過程中曾引發激辯,包括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等主張仍要有校內代表進入調查小組,避免外聘人員不瞭解校園生態。但包括人本教育基金會和多個家長團體,都主張要全數外聘。

一名曾參與教育部修法討論的與會代表指出,去年爆發的「豐中案」是辯論關鍵之一,經常被人本拿來作爲「師師相護」的負面案例。

當時一名豐中學生輕生,家長後續在人本基金會、民意代表的陪同下,揭露該名學生被師長針對、貼標籤,長達4個月遭搜身、搜書包、栽贓偷竊等不當對待,一時輿論譁然。

事件爆發後,豐中曾2度啓動調查,但最初的調查小組,認定事件不涉及霸凌,被人本等團體批評「輕放」。

學生家長提出申覆,豐原高中於是重組新的調查小組,最終翻案認定霸凌成立。後續經教評會決議,將涉案教師分別處以撤職、終止契約、停聘等處分。

當初協助揭露事件的豐原高中學生康平皓(目前已就讀大學一年級)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一開始調查小組有許多校內人員,包括教師會、家長會代表等,難免會礙於同事情面,或擔心事後被報復等,影響了最後的決定。

後來調查小組更換了一批,引入心理師、律師等外聘專業人員,才讓案件成功逆轉。

康平皓表示,修法後調查委員改爲全數外聘,對學生而言,可更信任申訴程序。以前難免會覺得校事會議都是學校「自己人」,礙於人情壓力不會公正。未來可以更放心地走申訴機制,讓霸凌案不會那麼容易被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