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滿廣告引熱議 陸國家版權局:保護版權等已成主流聲音

小滿廣告引熱議,大陸國家版權局:保護版權、抵制剽竊等已成主流聲音。(新聞晨報)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微信公號24日通報,在今年中國農曆二十四節氣中小滿當日,因一段創意視訊「小滿廣告」文案被指抄襲,引發了社會公衆對於版權問題熱議。中宣部版權管理局表示,保護版權、抵制剽竊、打擊盜版已成爲大陸廣大民衆主流聲音,近年來,中國版權保護成效顯著,得來不易,是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結果。希望每一個市場主體都嚴格遵守著作權法,不斷增強版權意識,完善版權機制,規範版權運營,積極防範、妥善處理各類版權糾紛。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報導,「小滿廣告」涉事的汽車企業是否承擔侵權責任?參與拍攝廣告視頻的明星需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這則廣告視頻到底侵犯了大陸《著作權法》中規定的哪種權利等一系列討論,成爲了大陸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話題。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專訪中共中宣部版權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他表示:「近日『小滿廣告』版權問題引發廣泛關注。我們注意到,各相關方都表態尊重原創並採取積極措施解決糾紛,保護版權、抵制剽竊、打擊盜版已成爲廣大線民主流聲音,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全社會版權意識的提高。」

這位負責人強調,大陸國家版權局重視各類作品的版權保護,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反對任何形式的侵權盜版行爲。今年6月,國家版權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啓動「劍網2022」專項行動,集中整治涉網路侵權盜版問題,嚴厲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爲。「我們歡迎社會各界繼續關注支持版權保護工作,積極投訴舉報侵權盜版問題。」他說。

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副院長於波說:「先許可,後使用是著作權法的一項基本原則。除了著作權法明確規定情形之外,不論是出於什麼目的而使用了他人作品,必須先取得權利人授權許可。在法律規定框架下,未經權利人允許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權行爲,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他建議廣告界,應以「小滿廣告」版權糾紛事件爲契機,通過對廣告從業者加強著作權法相關知識培訓,建立廣告內容版權審覈機制及著作權合規倒逼機制等措施,以提高整個廣告行業的法律合規意識,形成尊重原創的工作氛圍和創作生態。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接受專訪時表示,在此事件中,視訊製作者涉嫌侵犯了他人著作權,尤其是署名權、改編權、複製權、資訊網路傳播權。一般情況下,企業委託廣告公司製作廣告,根據廣告商與廣告公司簽署的委託合同約定,廣告的版權一般都歸廣告商,如侵權成立,廣告商應當爲此承擔公開賠禮道歉、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支付經濟賠償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