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促進會告嘉市消防局長行政怠惰 市消:尊重司法調查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今天上午到嘉義地檢署按鈴申告嘉義市消防局長行政怠惰,促進會表示,依法消防員只要在分隊待命、備勤,就應該納入工時計算,嘉市消防局今年3到11月卻將消防員工時苛扣計算,因此到地檢署按鈴告發市消防局長行政怠惰。市消防局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召集人李宗吾、顧問朱智宇等人上午10點在市議員林煒軒陪同下到嘉義地檢署高喊「備勤應計工時」、「嘉市消防侵害勞動權」,接着按鈴申告市消防局長蘇耀星。

李宗吾表示,早上新竹消防分隊有名消防同仁因出勤住宅火警陷入昏迷搶救,後傳不幸殉職;消防員以民爲貴,付出專業幫助人民,甚至犧牲生命,將消防員英雄化卻不給勞權,難道因爲是消防員不可以有人權?待命即是工時已是不爭事實。

李宗吾說,全臺應有不少縣市將待命工時排在深夜時段,消防署曾明確表示這是荒謬舉止,市消防局長蘇耀星說半夜沒有排勤務,半夜怎麼可能沒有救災、沒有救護、沒有值班?必須承認備勤就是工時,消防員工作也要養家活口,難道只因是消防員付出時間、付出對人民貢獻、甚至性命,卻還要不斷地被壓榨。今天來嘉義只是個開端,全臺灣消防局長要及早與地方首長說明消防員目前人力不足、工時有問題,一定要補償,從嘉義開始改變。

促進會顧問朱智宇表示,2019年大法官釋字785號明定給予公務人員健康權,今年修法明定要給予消防員休息的時間,但嘉市消防局安排休息時間於深夜時段,仍安排勤務備勤甚至出勤,卻沒有算入服勤時數,消防員工時被苛扣計算。

他表示,消防局長知情工時變革卻不作爲,更訂定不合理政策,侵害基層同仁工作薪資權益,已涉嫌違反刑法129條之2規定,按鈴提告,訴求司法懲戒消防局長行政怠惰之實。

市議員林煒軒說,消防員站在第一線救災、救火時都稱他們是「打火英雄」,但是要捍衛消防員權益時,只能到地檢署按鈴控告,走上司法徒徑。明明該休息時間卻無法休息,消防員勞權、健康權應獲重視。

嘉義市消防局表示,依法服勤日中至少應有2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並由各消防機關服勤時數內調配,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休息時間均可外出。每2個月定期召開檢討會議,滾動式調整勤務安排。尊重消防員尋求行政程序提起申訴、行政救濟。關於提告,尊重司法。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召集人李宗吾(左二)等人上午在市議員林煒軒(右二)陪同下到嘉義地檢署按鈴申告嘉義市消防局長行政怠惰。記者李宗祐/攝影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召集人李宗吾(左二)等人上午在市議員林煒軒(右一)陪同下到嘉義地檢署前高喊「備勤應計工時」、「嘉市消防侵害勞動權」。記者李宗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