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司機改造地下室、囚禁多名女兒同學,11年後案發

大家好,我是安非銳。今天講的是一起震驚全美國的性奴案件。

罪犯阿里爾(Ariel Castro)在2002-2004年間,先後綁架了三名女子,將她們監禁在自己家中,整整11年無人覺察,直到2013年5月6日……

這起案子裡,有一個最“普通”卻最殘忍的惡魔,有三位最不幸卻最勇敢的受害者,兩個心碎卻依舊執著的家庭,還有一個可敬又逗比的網紅英雄。

被判處1000年有期徒刑後不久,阿里爾在獄中自殺身亡,但三位女子的故事卻遠遠沒有結束。

提起克利夫蘭這座城市(美國各州有好多“Cleveland”,這裡指最知名的那個),熱愛體育或是美劇的朋友,大概都不陌生。

克利夫蘭位於俄亥俄州,曾經是大名鼎鼎工業之都,然而隨着資源枯竭和產業衰落,克利夫蘭從昔日的大城市淪落爲破敗的“克村”,成了全美地域黑們的羣嘲對象。

(美劇《燃情克利夫蘭》中,三位LA時髦熟女,聽說飛機迫降到了克利夫蘭,立馬一臉嫌棄)

其實從1990年代起,克利夫蘭開始逐漸轉型,醫療、文化等產業發展得相當不錯,既擁有昔日大城市的基底,又沒有如今大城市的競爭壓力。

這座臨湖的“森林之市”,也成了慢節奏、反內卷的大都市倦遊者的避難所,甚至被評爲“美國最宜居城市”之一(《經濟學人》 2005)。

克利夫蘭的郊區,自上世紀60-70年代起,就是中產階級的聚居區,特拉蒙特區(Tremont)就是其中之一。

這裡有許多古老的維多利亞式紅磚建築,前衛畫廊和時髦精品店點綴其間,算是克利夫蘭頗具小資情調的新晉熱點地區。特拉蒙特也是克利夫蘭比較安全的社區之一,犯罪率比城市整體水平低25%(Plain Dealer, 2010)。

(特拉蒙特區)

在大衆的普遍認知裡,克利夫蘭的不安定因素,是老城中心高比例的黑人人口。很少有人會將特拉蒙特區和綁架、監禁和人間地獄聯繫在一起。

然而就在西摩大道(Seymour Avenue)2207號一棟不起眼的白色房子裡,這樣的罪行卻上演了整整11年。

這棟兩層小樓總面積大約130 ㎡,有四間居室、一間浴室,還有71 ㎡的未完工的地下室。

(後來被稱作“惡魔之屋”的西摩大道2207號)

房主名叫阿里爾(Ariel Castro),他於1960年出生於加勒比海的波多黎各。

他的父親佩德羅·卡斯特羅是當地最大的地主,母親名叫莉蓮·羅德里格斯(Lilian Rodriguez),阿里爾是這對夫妻的第三個孩子。

阿里爾兩歲那年,莉蓮發現丈夫原來還有一個“外宅”,不僅如此,這位外宅還給他生了四個孩子。沒過多久,這對夫妻離了婚,四個孩子(阿里爾出生後,莉蓮又生三兒子奧尼爾)歸莉蓮撫養。

離婚之後,莉蓮到賓夕法尼亞州打工,四個孩子則留在波多黎各,由他們的外祖母照顧。

據阿里爾自述,5歲那年,他被一名9歲男孩性侵了整整一年,並從此發展成“對性的終生癡迷”。

1966年,莉蓮將孩子們接到了賓州,阿里爾說母親每次工作回家,都會對自己非打即罵。

不過這些“悲慘遭遇”,都只是阿里爾單方面的說辭,沒有任何佐證,從他之後推卸責任和遷怪他人的性格特點來看,我本人其實很懷疑這些說辭的真實性。

1970年,在阿里爾一位叔叔的幫助下,莉蓮帶着孩子們移居到克利夫蘭(波多黎各是美國自治邦,所以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移民)。

阿里爾的父親佩德羅,此時也已在克利夫蘭定居,和那位轉正的外宅又生了一個孩子,所以阿里爾這一代共有9個同父同母和異母的兄弟姐妹。

卡斯特羅家族是最早在克利夫蘭定居的拉丁族裔,從1950年代起就在當地經商,家族名下有不少產業,在克利夫蘭,尤其是拉丁羣體中頗有聲望。

1979 年,阿里爾從克利夫蘭林肯西部高中畢業,成績幾乎墊底,不過他在音樂、體育方面都很活躍,在高中時代算是個“討人喜歡的普通人”。

阿里爾畢業後,從事過不少短期工作,31歲那年,他成了一名校車司機。

這份工作他做了22年,直到2012年11月,他因多次“錯誤判斷”(比如將孩子單獨留在校車上)被解僱,此時距離他被捕只有半年。

也就是說,在他非法監禁三位女性(她們中有兩人被綁架時還是中學生)、將她們當作性奴每天凌辱、毆打的那些歲月裡,他幾乎每天清晨和傍晚都開着校車,笑容可掬地接送附近街區的孩子們上學。

(年輕的阿里爾,當時他大約30出頭)

除了校車司機這份工作,阿里爾還是個活躍的“音樂人”,甚至被稱爲克利夫蘭最優秀的貝斯手之一。

2003年,他的樂隊還登上了FOX8的《Morning Show》,此時他剛剛綁架了第二名受害者阿曼達·貝瑞。

就在阿里爾西裝革履地站在麥克風前,衝着電視屏幕上的觀衆微笑的時候,兩名年輕女子正被鎖鏈捆綁着,用膠帶封住了嘴,在暗無天日的地下室裡,無助無聲地嗚咽着……事後想來,所有的這一切,無一不令人毛骨悚然。

2013年,阿里爾的罪行終於被公之於衆,無論是他的親戚、兒女、樂隊成員、還是鄰居們,都對此感到無比驚訝。

拉丁社區的老一輩稱他爲“一個非常好的家庭中長大的非常好的孩子”,他的兒子安東尼稱這件事“令人無法理解”,他的一位前女友,將他形容爲“適合結婚的對象”。

一位鄰居將他形容爲“一個風趣幽默的人,家長們都很信任他”,另一位鄰居則說他經常給孩子們搭便車,相當“助人爲樂”……

然而,阿里爾卻並非是多麼高超的僞裝高手,他的種種犯罪傾向,其實很早就有跡可循,犯罪手法也從來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隨着屢次得手,不斷地變本加厲。

他的第一位受害者,就是他的前妻。

時間回溯到1980 年,20歲的阿里爾當時還和母親和兄弟們住在一起。

他們家隔壁鄰居姓菲格羅亞,有一個17歲的女兒,名叫裡米爾達·菲格羅亞(Grimilda Figueroa),但大家都叫她尼爾達(Nilda)。

(尼爾達)

尼爾達一家也來自波多黎各,在她16歲時移居到美國,因爲跟不上英文和其他文化課程,尼爾達很快從高中輟學,到一家工廠打工。

和許多來自波多黎各小村莊的少女一樣,尼爾達的夢想就是在美國嫁一個好男人,然後成爲一名賢妻良母。

尼爾達姿色平平,而且非常自卑。

“有才華又受歡迎”的阿里爾,對她的容貌極盡誇讚、請她看自己的演出、帶她去昂貴的餐廳約會,尼爾達覺得自己彷彿穿上了灰姑娘的水晶鞋,沉浸在幸福之中。

尼爾達的母親也極力贊成兩人的關係,兩人發生關係後,尼爾達的母親就要求阿里爾爲“奪走尼爾達的童貞負責”,於是他只好將她帶回了自己家。

雖然兩人從未登記,但鑑於俄亥俄州在1991年以前承認普通法婚姻(事實婚姻),所以各類報道以及阿里爾自己的認知裡,都將尼爾達視爲他的妻子。

波多黎各裔的家庭,大多數是虔誠的天主教徒或者基督教徒,克利夫蘭所屬的美國中西部(Midwest)民風也相對傳統保守,在1980年代初期,這個“你要負責”的要求,其實相當正常。

但阿里爾卻似乎對自己“被迫”成婚一直懷有隱恨,他後來在受審時,還將自己監禁的三個女孩和尼爾達類比,反覆強調三個女孩都不是處女,所以他無需“爲和她們發生關係負責”。

開始時,兩人的關係還算不錯,尼爾達的家人也都爲尼爾達能夠“嫁出去”欣喜不已,他們認爲阿里爾風趣有才華,而且慷慨大方,和他相處得也十分融洽。

1981年,兩人的大兒子安東尼(他和父親同名,爲了避免混淆,以中間名稱呼)出生,阿里爾對尼爾達的態度,卻開始慢慢變了。

他只允許尼爾達去自己批准的地方購物,只能觀看他挑選的電視節目,只能穿他爲她搭配的保守服飾,大部分時間都以照顧孩子爲名,強迫她呆在家裡,只要尼爾達稍有違抗,就立刻對她拳腳相加。

隨着時間流逝,阿里爾的暴力行爲不斷地升級,起先是推搡、耳光,之後就漸漸變成了淤青和骨折,並在尼爾達發誓不會報警後,才允許她去醫院就醫。

(尼爾達19歲時的照片,她穿着阿里爾爲她挑選的衣服,而當時是流行超短裙和抹胸的時代)

兩人結婚的頭11年,一直住在雙方父母家附近的小公寓裡,阿里爾的暴行還比較“剋制”。

1992年,阿里爾買下了西摩大道2207號的房子,也就是前文的那棟“惡魔之屋”,這個新家裡,沒有了其他人“礙事”,阿里爾擁有了真正的“用武之地”。

阿里爾給房子裡的每一間房子都上了鎖,把所有的窗戶都塗上顏色。

他給地下室安裝了沉重的活板門,又砌了一道厚厚的隔音牆,聲稱是爲了要和樂隊成員練習,然而實際上,房子完工之後,他就禁止任何外人進入地下室。

此時除了上文提到的大兒子安東尼,尼爾達又生了兩個女兒安吉(Angie)和艾米麗(Emily),搬到新家後不久,她又懷孕了。

(阿里爾和女兒安吉)

阿里爾認爲孩子已經夠多了,於是他狠狠地踢打尼爾達的腹部,想要以此來誘發流產,孩子最終還是倖存下來,她就是阿里爾的小女兒阿琳(Arlene)。

1993 年10月,阿里爾將剛剛生產不久的尼爾達扔下臺階,她摔斷了頭骨。幾周後,她突然癲癇發作,被診斷出之前摔下樓梯時的腦部血栓,已硬化成惡性腫瘤,她在11月末時進行了開顱手術。

1993 年12月26日,尼爾達剛剛手術完一個月,阿里爾醉醺醺地回到了家中,再次襲擊了她,他將她拖倒在地,用靴子狠狠地踩踏她的臉。

這次尼爾達終於鼓起勇氣,對他提出了指控。

然而阿里爾早早交付了25,000 美元的保釋金,在尼爾達出庭前,就在法院大樓外堵住了她,威脅說如果她膽敢“胡說八道”,就殺了她和孩子們。

尼爾達嚇壞了,在法庭上堅稱自己“忘了”發生的一切,對阿里爾的指控被輕易地撤銷了。

需要說明的是,阿里爾雖然對妻子極盡虐待,但對幾個孩子相當“疼愛”。

兒子安東尼年紀最大,在某種程度上很清楚父親的暴行,所以經常因爲保護母親被“波及”。

但三個女兒都對阿里爾一度很親近。

(2013年阿里爾案發之後,安吉接受採訪,表示自己依舊不敢相信)

阿里爾囚禁三位女性的罪行被揭發後,尼爾達的家人在媒體上揭露了很多他的家暴事蹟,但在我閱讀到的資料中,在當年相關事件的記載裡,卻幾乎沒有出現過他們的身影。

雖然對阿里爾恐懼入骨的尼爾達,從來不承認自己的傷勢是丈夫毆打的結果,並經常用濃妝和頭巾來掩飾淤青,阿里爾也極力阻止她和親人見面,但她的家人們,真的會對此一無所知嗎?

也許他們覺得“勸和不勸分”,相信“清官難斷家務事”,或許和尼爾達一樣害怕阿里爾,無論原因如何,不得不面對阿里爾暴行的,似乎永遠只是尼爾達自己。

1994 年,美國出臺了《暴力侵害婦女法案》 (VAWA),這是針對女性暴力犯罪的一項重要立法。

它的主要意義在於,將社會組織廣泛納入家庭暴力的防範體系之中。

我們熟悉的婦女庇護中心(Women's Shelter)和對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機構,在這項法案出臺後,纔開始慢慢普及。

而對一個備受恐嚇和威脅的家暴受害者而言,如果沒有親人的堅定保護、在社會援助尚未普及的年代,如果以爲她“勇敢一點”就可以逃離暴行,那幾乎是想當然的天方夜譚。

(尼爾達和她的家人,尼爾達爲前排最右)

阿里爾的指控被撤銷了,尼爾達的境況並沒有一點好轉,她繼續不斷地進出醫院。醫院的醫生們其實都對真相心知肚明,但沒有尼爾達的允許,他們不能報警。

1995年,尼爾達接受了又一次腦部手術,術後的一天夜裡,她坐在醫院的走廊裡,獨自瑟瑟發抖。

她和阿里爾已經一起生活了15年,生過4個孩子,一隻眼睛近乎失明、身上所有的骨頭都幾乎折斷過一次,腦部長了也許無法根治的腫瘤,而此時她僅僅32歲。

這時,一個男人坐在了她的身邊,他是這所醫院的夜間保安,名叫科隆(Fernando Colon)。科隆讀過警校,一直希望能夠在執法部門工作,此時他離婚不久,剛從紐約回到克利夫蘭。

科隆回憶說,尼爾達是醫院的“常客”,幾乎每次都看夜診,每次都是不同的傷,雖然兩人之前從未交談,但和醫院裡所有員工一樣,科隆早已知曉了她的“秘密”。

“你應該離開他。”科隆開口說道。

尼爾達顫抖了一下,她似乎好久都沒有和陌生人說過話了,過了很久,她小聲囁嚅着:

“可如果那樣,他就會殺了我。”

“如果再回到他的身邊,你也很快就會沒命。”

“要是他不放過我和孩子怎麼辦?”

科隆告訴她:“這件事由我來擔心就好。”

尼爾達出院後,和科隆繼續保持了聯繫,幾周之後,趁丈夫不在家的時候,在科隆的幫助下,尼爾達帶着孩子們搬到了母親家,不久之後,他們又搬到了科隆的住處。

大女兒安吉一度拒絕離開,甚至哭喊着表示要“留下來和爹地呆在一起”。

對尼爾達和孩子們的“失蹤”,阿里爾似乎無動於衷,也沒有去尋找他們,直到一年之後,他得知尼爾達又找了一個男朋友(安吉從科隆家偷偷給他打了電話),這才怒火中燒。

他先是打電話給科隆,指責他“偷走了”自己的妻子,甚至曾試圖開車撞死科隆(科隆報了警,但因爲證據不足沒有立案)。

1997年,阿里爾被剝奪了探視權,尼爾達獲得了四個孩子的完全監護權,但他仍然不斷打電話騷擾尼爾達,要她回到自己身邊。

他還頻繁地和女兒們聯繫,不過此時他的寵愛對象,變成了兩個小女兒艾米麗和阿琳(估計是因爲年齡小容易操控),承諾給她們錢、買車或買手機。

1998年,尼爾達生下了一個名叫瑞恩的男孩,孩子出生後不久,她和科隆正式訂婚了。

不久之後,科隆如願以償地在佛羅里達州執法部門找到了一份工作,他籌劃帶着尼爾達和孩子們,一起搬到那個陽光燦爛的地方安家。

(尼爾達抱着新生兒子瑞恩)

阿里爾從女兒們那裡得知了這個消息,只是冷冷說了一句:“這種事是不會發生的。”

2004年,阿里爾“說服”了兩個小女兒,控告科隆猥褻,不過,兩個女兒時不時反悔不願作證,尼爾達和大兒子安東尼則站在科隆一方。

2005年9月,雖然絕大部分的指控被駁回,科隆還是被判處四項猥褻兒童罪名成立,並作爲“性罪犯者”登記在冊。

他被醫院的保安處開除,和尼爾達分了手。因爲有了這樣的案底,他永遠不可能進入執法部門工作了。

2005年底,尼爾達帶着孩子(包括她和科隆的兒子瑞恩)移居到了印第安納州,她和科隆一直保持着友好關係。即使在10年之後,科隆在採訪中提到她,也沒有什麼怨恨,只有同情和惋惜。

科隆說兩人一直很快樂,也許在尼爾達看來,只有和科隆分手,自己獨自出逃,才能讓科隆免於阿里爾的傷害吧。

(科隆,2010年代)

移居印第安納州之後,尼爾達似乎終於徹底逃離了阿里爾,大兒子安東尼在大學讀新聞系,大女兒安吉早早結了婚。

但不幸的事情卻依舊接踵而至。

二女兒艾米麗13歲時就被診斷出患有躁鬱症,17歲時和男友搬到另一個城市同居,並很快生下一個女兒。

女兒11個月時,男友提出分手,在男友搬出去的第二天,艾米麗試圖用刀割斷女兒的喉嚨,所幸小女孩最終還是被救活了,艾米麗被判處25年監禁,當時她只有19歲。

(艾米麗被判處25年監禁)

2012年4 月29日,尼爾達因腦瘤併發症於印第安納州去世,年僅48歲。

然而在克利夫蘭,大多數人對尼爾達的遭遇一無所知,阿里爾仍然是個快樂又討人喜歡的音樂人。

諷刺的是,在阿里爾“說服”兩個女兒控告科隆性侵的時候,他自己家中的地下室裡,就囚禁着三位和女兒幾乎同齡的女孩。

前面提到,尼爾達帶着孩子們離開後,阿里爾一開始沒有尋找他們,反而用從鄰居那裡偷來的材料,將西摩大道2207號進行了一番徹底的改造。

他在各處安裝安全警報器,視線死角上也巧妙地佈置了鏡子,這樣無論房子哪個角落裡發生了什麼,都逃不過他的眼睛。

這段時間,阿里爾開始籌劃綁架幾個少女作爲自己的性奴隸,他一邊尋找理想的目標,一邊對尼爾達和科隆極盡騷擾之能事,同時又交往了一位名叫莉蓮·羅丹 (Lillian Roldan)的新女友,和她甜蜜地頻頻約會。

(莉蓮·羅丹)

認識阿里爾時,莉蓮·羅丹只有20歲,他的年齡是她的二倍,但她對他一見鍾情。

莉蓮和阿里爾約會了三年(2000-2003),在莉蓮的回憶裡,阿里爾非常浪漫、從始至終都是個完美的紳士,更認定他是個“適合結婚的對象”。

然而2003年10月,阿里爾卻給她寫了一封“很真誠”的分手信,讓莉蓮低落了好久。

事情的真相是,此時阿里爾已經綁架了前兩名受害者,將她們鎖在地下室裡,時不時跑來過夜的莉蓮,實在有點礙事。

和絕大多數人一樣,莉蓮對阿里爾的罪行一無所知,不過後來她想起,自己去阿里爾家過夜的時候,通向地下室的門上,好像的確掛着一把大鎖……

①米歇爾·奈特

阿里爾的第一名受害者,名叫米歇爾(Michelle Knight),出生於1981年4月23日,失蹤時21歲。

米歇爾的童年並不幸福,她生活在一個充滿貧困、忽視和暴力的家庭裡。兒時的米歇爾,最大的愛好是唱歌,因爲歌聲能夠掩蓋家中不斷傳來的吵鬧、咒罵和酒瓶碎裂的聲響,但她的歌每次都沒能唱完,母親芭芭拉會大聲斥責她:

“給我閉嘴!你唱得可真難聽!”

(米歇爾·奈特)

15歲那年,米歇爾曾一度離家出走,她睡在橋下的垃圾桶裡,到教堂去領救濟餐,日後她回憶,即便是這樣的生活,也比在家裡“好一點點”。

上高中時,米歇爾懷孕了,她輟學並生下了兒子喬伊(Joey),此時她只有18歲。雖然自身有很多問題,她仍然很努力地想去做一個好母親,一個“至少比我媽媽強一點的母親”。

因爲沒有錢撫養兒子,米歇爾只好暫時住在母親家,此時她的父母已經離異,母親又找了一位同居的新男友。這位男朋友經常喝得酩酊大醉,有一次,他粗暴地抓起喬伊的腿,導致小嬰兒膝蓋骨折。

這件事發生後,社會福利部門介入,判定米歇爾沒有能力撫養兒子,決定將喬伊送給寄養家庭撫養。

很多朋友知道,美國有一套兒童寄養、收養制度,家長不稱職或有虐待傾向時,社會福利機構會先將孩子放在臨時寄養家庭,如果在規定期限內,家長不能證明自己有資格當好父母,就會永久失去監護權,孩子將會由其他家庭收養。

不過,社會福利機構還是給了米歇爾一個機會,2002年8月22日這天,米歇爾和相關社工約好,做一個關於撫養能力的評估,如果通過了,相關部門就會重新考慮喬伊的監護權問題。

然而,因爲不熟悉特拉蒙特區,米歇爾迷路了,她焦急地跑進一家便利店問路,不幸的是,阿里爾也正在那家店中。

因爲米歇爾身材矮小(140cm),長相也比較稚氣,阿里爾以爲她只有15歲左右,正符合他尋找的“理想型”,於是主動上前搭話,提出要開車送她去社會服務部的辦公室。

米歇爾認出了阿里爾,雖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知道他是和自己一個學校上學的某位學妹的父親:

“我想我認識你——你女兒叫艾米麗,對吧?”

阿里爾露出了親切的微笑:“這世界可真小啊。”

開車的路上,阿里爾說自己要回家一下,因爲他必須喂一下剛出生的小狗,他還安慰米歇爾不必擔心,因爲他家就在前往社會服務部的路上(其實方向正相反)。

之後,他藉口送給喬伊一隻免費的小狗,說服米歇爾和自己進了屋。

米歇爾回想起來,當阿里爾提出要先回家的時候,自己就應該有所警覺,趕快從車上下來。但其實即使那樣也無濟於事,因爲阿里爾早就將汽車進行了改造,除了駕駛座的車門,其他的車門內側,全都沒有門把手——也就是說,一旦坐上了他的汽車,受害者就已經在劫難逃。

由於米歇爾是成年人,警方沒有對她的失蹤立案調查,米歇爾的家人則認爲,她不過是因爲丟掉了喬伊的撫養權,又一次負氣離家出走。

消失15個月以後,米歇爾的失蹤報告被FBI從全國案件數據庫中移除。之後的11年裡,米歇爾一直被囚禁在西摩大道2207號的房子裡,直到她最終獲救,從未有一個人尋找過她。

②阿曼達·貝瑞

阿里爾的第二次綁架發生在2003 年4 月21日。受害者名叫阿曼達·(Amanda Berry),出生於1986年4月22日,被綁架時16歲,距離她的17歲生日只有一天。

(阿曼達·貝瑞)

阿曼達來自一個大家庭,有個比她年長很多的姐姐貝絲,是家中備受寵愛的小女兒。

案發前不久,阿曼達的父母離了婚,但她似乎並沒有太受影響,她有疼愛她的母親和姐姐,和父親這邊的親戚們也經常見面。

失蹤之前,爺爺特洛(Troy)還承諾要親自教阿曼達開車,並送她一輛自己珍藏的限量版雪佛蘭古董車作爲禮物。

4 月21日這天,阿曼達在一家漢堡王做兼職,那裡離她的家只有幾個街區,她和阿里爾的大兒子安東尼是同事(但並不熟),阿里爾已經觀察她有一段時間了。

這天輪班結束後,阿曼達錯過了班車,“恰好路過”的阿里爾,主動提出讓她搭便車回家。

阿曼達接受了,因爲她認識安東尼,和阿里爾的女兒安吉也是同學,她用手機給姐姐貝絲髮了一條短信:“我有車了,回家給你打電話。”而此時她的家人正興致勃勃地爲她籌劃驚喜生日派對。

(阿曼達和母親盧瓦娜)

和無人關心的米歇爾不同,阿曼達失聯後,她的家人第一時間就報了警。

這起案子獲得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克利夫蘭幾乎家喻戶曉,警方和FBI也都投入了相當多的警力來偵破案件,然而最終一無所獲。

阿曼達失蹤後,她的母親盧瓦娜幾乎走遍了克利夫蘭的所有角落,在每個街區張貼阿曼達失蹤的傳單。

她仍然給阿曼達買聖誕禮物,日復一日地坐在女兒的牀上聽她的音樂,她堅持不懈地給警方和媒體打電話,讓他們“做點什麼”……

(尋找阿曼達的傳單)

2005年,走投無路的盧瓦娜,找到了一位著名的靈媒,這位名叫西爾維婭·布朗(Sylvia Browne)的靈媒告訴她,阿曼達在她生日那天就去世了,靈媒還向盧瓦娜承諾,“你會在天堂見到她。”

阿曼達失蹤後的第三個聖誕節,盧瓦娜在醫院去世,死於心力衰竭,或者說,她心碎而死。

(盧瓦娜坐在女兒的牀上,她至死都佩戴着女兒的照片)

③吉娜·德赫蘇斯

2004年4月2日,阿里爾又綁架了第三個女孩,她叫吉娜(Gina DeJesus),出生於1990年,失蹤時年僅14歲。

吉娜是阿里爾的小女兒阿琳最好的朋友,阿里爾本人也和德赫蘇斯家頗有交情,他和吉娜的父親是中學同學,阿里爾樂隊的領隊則是吉娜的叔叔。

(吉娜·德赫蘇斯)

4月2日那天下午3點,吉娜和阿琳一起放學回家,她們在半路上分了手,吉娜獨自步行回家。一輛車停在她身邊,車窗搖下,吉娜認出車裡的男人是好朋友的父親。

“你知道阿琳在哪兒嗎?”

吉娜信任了他,坐上阿里爾的車。

吉娜失蹤後,德赫蘇斯家曾發起過公衆巡邏活動,阿里爾至少參加過兩次,他在街區張貼了不少傳單,自己甚至留下了一張作爲“紀念”。

他還參加了祈禱吉娜平安的守夜活動,向吉娜的家人表示“支持”,並“誠摯”地安慰過吉娜的母親。

因爲失蹤地區毗鄰、失蹤時間相近,警方將吉娜的失蹤和阿曼達的案子聯繫起來。

FBI對嫌犯進行了側寫,他們的結論是,嫌犯是“拉丁裔,25-35歲,身高5英尺10英寸(1.78m),165至185英磅(75-84kg),綠瞳,山羊鬍,可能還有細鬍鬚”。

而阿里爾的真實身高爲5英尺7英寸(1.70m),179英磅(81kg),棕瞳,山羊鬍,45歲。

(FBI的側寫畫像與阿里爾本人像)

阿里爾後來是如何落入法網的,三個女孩的遭遇如何,關注我們,閱讀號內下篇。

*三名受害者後來都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經常在媒體露面發聲,所以本文未打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