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便斗隔板噴漆記2大過 學生翻盤
北市松山高中2名學生在男廁小便斗隔板噴漆,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做出決議,依校方獎懲規範「故意損壞公物」只能記小過。(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松山高中2名學生在男廁小便斗隔板噴漆,學校認爲觸犯刑法「毀損罪」,分別記2大過、1大過2小過懲處,學生不服提起申訴後遭駁回,再提起訴願後,結果翻盤,成功上演一場「小蝦米扳倒大鯨魚」的戲碼。北市訴願委員會認爲,依該校校規規定,「故意損壞公物」只能記小過,且松山高中獎懲委員會的性別比例不符規定,決議撤銷同學的處分,並限制學校應在60天內重新處分。
損壞公物只能記小過
被處分的2名學生不滿校方過度懲處,提起訴願,認爲「毀損罪」應要達到「物品損壞失去功能性」,在小便斗隔板噴漆不至於讓隔板無法使用;不過,松山高中在收到學生訴願書後,竟再向訴願會提起追加處分,控訴學生「噴漆」的行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噴漆內容有不雅圖案,也涉及性別平等教育法。
北市訴願會指出,在校內獎懲會及申評會的會議紀錄中,都沒有看到學校認定學生違反社維法、性平法,不應在程序中才追加;加上依松山高中獎懲規範,「故意損壞公物」只能記小過,何況申評會及獎懲會都沒有附理由說明,學生是否有情節嚴重到要記大過的程度,違反比例原則。
性平會性別不符比例
更諷刺的是,校方以「性平法」追加處分學生,卻遭北市訴願會發現,松山高中獎懲委員會的性別比例竟不符規定,委員會的11位委員中,女性僅3人、男性爲8人,不合法定組成,也連帶影響做成大過的效力,決議撤銷2位學生的處分,並限制學校應在60天內用正確的校規重新處分。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指出,依照《北市高中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獎懲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3分之1」,校方獎懲委員會比例不符合規定是程序瑕疵,因此,也連帶影響到學生獎懲的效力,校方必須依訴願會規定,在60天內另爲處分,至於處分是否會改變則由獎懲委員會決議纔會知道。
塗鴉內容涉不雅圖樣
北市松山高中學務主任張洸源表示,學生塗鴉的範圍甚廣,且塗鴉內容有不雅的圖樣,學校處分是考量學生行爲、動機和犯後態度;張洸源說,無法代表學生髮言,但就學校在處理過程中,得知同學的犯意是好玩和破壞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