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議員候選人兜售有意賣票名單 金門2犯嫌交保候傳

金門2犯嫌向某議員候選人兜售有意「賣票」名單,涉犯選罷法99條第2項預備投票行賄罪,交保候傳(於家麒攝)

賄選手法花招百出!金門地區繼前日查獲現金賄選案件後,金門地檢署再獲情資,昨(24)日指揮金門縣警局金湖分局等單位,執行搜索、約詢等偵查作爲,經檢察官陸續復訊案件關係人後,認定被告洪民與花民2人,涉嫌蒐集有意「賣票」之投票權人名單,藉以向某議員候選人進行兜售,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9條第2項預備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各諭命以新臺幣3萬元交保候傳。

金門地檢署表示,針對本次公職人員選舉,就各類型違反選罷法案件,該署迄今已執行多波搜索、約詢、拘提、復訊等偵查作爲,並針對其中犯罪情節重大者,聲請羈押5人、命具保候傳8人。

地檢署強力呼籲,各候選人應循合法正當方式尋求選民支持、認同,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衆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爲,可利用選舉查察聯繫中心之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24小時均有地檢署值班人員接聽,或者是掃描地檢署QR code得以通訊軟體LINE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