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秘魯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財聯社11月16日電,據香港特區新聞公報,香港與秘魯11月15日(利馬時間)在秘魯利馬舉行的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和秘魯總統博魯阿爾特見證下,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和秘魯外貿和旅遊部長Úrsula Desilú León Chempén簽訂《自貿協定》。李家超表示,對香港與秘魯已展開另外一份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談判感到鼓舞,深信香港與秘魯將進一步促進雙向投資流動,帶動雙方經濟發展。《自貿協定》涵蓋服務貿易(包括電子商貿)、貨物貿易、投資及其他相關範疇。《自貿協定》的整體承諾超越雙方各自在世界貿易組織下所作承諾,香港業界可受惠於撤銷或削減關稅,以及減少貿易壁壘。同樣地,服務提供者和投資者在進入秘魯市場及在當地營運時,亦可以受惠於具法律保障的更佳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在《自貿協定》下,香港的服務提供者在超過150個服務行業可受惠於秘魯在《自貿協定》下的具體承諾。這些承諾涵蓋香港具傳統優勢或發展潛力的界別,包括專業服務、電腦及相關服務、研究及發展服務、金融服務,以及運輸服務。在貨物貿易方面,秘魯承諾佔其約98.3%關稅稅目的香港原產貨物可享免關稅待遇進入秘魯市場,當中91.3%關稅稅目在《自貿協定》生效後即時獲免除,而餘下的7%關稅稅目的關稅將逐步撤銷。出口往秘魯的香港原產貨物將更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