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學理快評》蘇貞昌奏起臺灣悲歌

「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發言人李建誠高舉「No Toxic Pork」反毒豬毛巾,在蘇貞昌鳳山場被警方驅離出去。(袁庭堯攝)

「身爲臺灣人,卻無法爲臺灣盡力的悲哀,這就是我所謂的生爲臺灣人的悲哀」,前總統李登輝於1994年對司馬遼太郎如是說。

27年過去,臺灣經歷了無以計數的大小選舉、公投、補選……,一個成立已達110年的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笑傲於開創了全球華人世界——最自由、最民主與繁榮的臺灣,竟也出了一個手舉說明指示用長條棍,透過高分貝麥克風,鼓譟全場民衆:「大家一起用掌聲把他『趕』出去」的行政院長蘇貞昌。

悲哀!蘇貞昌要全場一起「趕」走的,不是個反對黨黨員、共產黨員,不是他口中的「袂見笑」、更不是「吵死了的暴力份子」,而只是一位雙手撐開「No Toxic Pork」短巾,口喊「不吃瘋豬肉」的臺灣人李建誠!而李建誠於前(20)日的掛彩濺血,除了是李建誠「身爲臺灣人,卻無法爲臺灣盡力的悲哀」,也是臺灣悲歌的再次奏起!

2018年9月23日,新北市瑞芳區龍山裡長兼反深澳燃煤電廠自救會長陳志強,「彬彬有禮」地以「報告市長」四字啓口,「請求」時爲「一介平民」的蘇貞昌,願意接下他準備的「自救資料」。然從全程影像記錄中,顯現的卻是蘇貞昌重力拍打、拉扯、拋甩,以及架柺子……等,由「的確有感」的陳志強,親口指述的「粗暴行爲」!

李建誠的口喊「不吃瘋豬肉」、陳志強的遞交「自救資料」,與早在《周禮》記載的「肺石聽辭」、「路鼓之制」,以及其後的「登聞鼓」、「鳴冤鼓」,或是影視節目中常見的「攔轎申冤」、「攔駕告狀」一致,若非萬不得已、走投無路,沒有人會選擇被極權統治者厭惡的「直訴」。

單以蘇貞昌不喜歡立委鄭正鈐提到的清朝爲例,在《大清律例·刑律·訴訟》裡,打擊越級上訪的「越訴」條目,就有27條規定之多,比打擊「誣告」的26條規定還多了1條,而維護告狀人權利的「聽訟迴避」規定,卻僅僅只有1條。

問題是:臺灣既爲全球華人世界——最自由、最民主的典範,且自2000年起,已二度執政的「民主進步」黨,怎麼甩得開由自己強行拉起的陳志強之手,卻甩不開「反民主進步」的「粗暴行爲」?當蘇貞昌院長因爲立委鄭正鈐,曾手持礦泉水瓶向他「潑水」,就在國會殿堂上,止不住地開罵鄭正鈐是「小偷行爲、暴力份子」。試問如此,依比例尺度,則蘇貞昌對陳志強的「粗暴行爲」,以及鼓譟全場:「把李建誠『趕』出去」,又算是「什麼行爲、什麼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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