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擺警示標示站斷腿點 男未移路肩二次車禍送命

國道「二次車禍」奪命 切記車移路肩別待在「斷腿點」。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17日晚上從桃園下班後開車在中山高上要返回臺北內湖住處,不慎在昏暗的下坡路段和小貨車發生擦撞,他開起警示燈停在中線車道,並且到後車箱警告標示,沒想到纔剛走到車後方,剛好是一個「斷腿點」的位置時,就被一臺休旅車高速追撞不幸枉死。

照片中這輛黑色轎車卡在中央分隔島旁,後車箱被削去一大半,物品散落一地,排氣管都被撞凹了,相隔不到1公尺,林姓死者鞋子掉在地上,沿着長長的剎車痕跡往後看,肇事的是一部銀色休旅車。國道警局第一警察隊交通組長梅賢齊表示,「後面那輛休旅車完全沒注意到(前方的狀況)。」

17日晚上11點多,中山高北上泰山路段下坡處,附近路燈昏暗,林姓死者開的黑色轎車先和右後方小貨車發生擦撞,林姓男子的車子停在中內線車道,他這時想下車拿警告標示,沒想到人才走到後車廂前,就被後方一輛休旅車高速追撞,人夾在兩車中央當場慘死,他的車再被追撞到30公尺遠。梅賢齊指出,「林站的位置剛好是一個斷腿點,這個地方在車子前後保險桿,這是最危險的地方。」

林姓死者家住內湖,在桃園手機工廠工作,開着這輛黑色轎車剛下班北上回家,發生擦撞車禍,原本想下車拿警告標語提醒後方來車注意,沒想到只顧着拿東西,卻沒注意後方來車,警示牌都還沒拿出來就被休旅車追撞,由於撞擊力道太大,他也當場斷腿。兩臺轎車被拖到拖吊場並排停放,不論後車箱或引擎都被撞得慘不忍睹。

警方根據畫面蒐證,發現撞開休旅車的莫姓男子雖然時速速限內,但早在前方50公尺處,就應該看到林姓男子下車,卻還是沒注意而撞上,警方現在也將釐清雙方責任。(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