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臀女高中生瞎扯裙子有蟲 他「沒驗出DNA」仍被判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昌(化名)被指控去年8月間對一名女高中生襲臀,事後他辯稱當時是爲了幫忙拍掉蟲子,而且裙子上沒有驗到他的DNA。不過,彰化地院法官檢視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之後,認爲阿昌的說詞爲卸責之詞,最終依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阿昌被指控性騷擾女高中生,雖然裙子上沒有驗到DNA,仍被法官認定觸法。(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昌去年8月間在某商店內對女高中生襲臀,他矢口否認性騷擾,辯稱當時是要拍打裙子上面的蟲子,纔會碰到裙子,而且本案並沒有鑑識資料可以證明他有性騷擾行爲。
不過,彰化地院法官當庭檢視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雖然沒有明確拍到阿昌襲臀,但有拍到他的右手往前移動的動作,下一秒女高中生便轉頭並往下看了一眼,他則立刻收回右手。法官認爲,如果阿昌只是稍微碰到裙子,女高中生爲何會大動作回頭查看,後續甚至做出遠離、向同學求救等動作。
法官表示,雖然阿昌主張裙子上沒有相關生物跡證,但衣物材質不易使DNA沾染,可能造成鑑識單位無法順利採得DNA,況且他接觸裙子的時間很短,因此不能因爲裙子上沒有采到他的DNA就排除嫌疑。
法官接着說道,阿昌在接受警詢時,先是聲稱自己當時是要碰觸糖果包裝袋,後來才改口說要驅趕蟲子,前後說詞明顯有異,綜合上述證據,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並依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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